关于优化早教机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提升0-3早期教育整体发展质量 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5号
建议主题 关于优化早教机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提升0-3早期教育整体发展质量 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议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全面推进,为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党中央把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任务交给我我们浙江,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七优享”金名片中,第一张金名片是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打造“浙有善育”名片。第二张金名片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浙里优学”名片。学前教育与两张金名片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加上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落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最为紧迫和关键,也是广大家长和全社会的核心关切。建设一支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学前教师队伍,是促进学前教育事普惠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因素和关键因素。0-3岁早教机构的教育也是学前教育即早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是指开发婴幼儿潜能的教育,为孩子多元智能和健康人格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婴幼儿时期是孩子神经系统发育、各种潜能开发最为关键的时期,早期教育核心在于提供一个教育营养和科学的环境,对孩子的大脑发育和人格成长进行“激活”,科学家们说,对孩子进行的早期益智教育,会在他们的脑海中留下永久的印记。 基于人民对教育日益提升的质量需求,基于生命发展阶段重要潜能开发的里程碑要义,基于社会面0-3岁早教机构数量的不断增长,提升早教机构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重视专业发展机制和系统建设,应当成为当下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义乌早教机构数量很多,品牌机构达20余类,随着孩子出生率的不断提升,教师数量也在持续增长,目前各类早教机构主要通过全日制管理和亲子教育活动两大教育实施路径开展教育活动,这需要教师具备学前教育专业资质、育婴(特别是生理保育)系统知能、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但就现在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就业趋向,只有很少比例的教师前往早教机构工作,那么如此庞大的早教机构从业者队伍人员的来源、资质、专业化培养机制就值得我们进行充分的调研、审视,将机构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纳入重要的工作系统中。一、我市早教机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设的主要问题(一)早教机构缺少管理部门的系统化管理据了解,早教行业尚缺管理部门,全国超过90%的早教中心在工商注册,只有极少数的早教中心是在民政注册,这就表明0-3岁婴幼儿的早教未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处于监管真空。在管理资质和教师资质的入门关上整体要求相对较低,为后期人员的培养带来了一定基础素养问题的限制。(二)公办早教机构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搬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指导和培养机构发展,人员专业水平是需要经由理论涵养提升和实践能力发展两方面内容的,目前,公办早教机构开设较少,对专业人员的就业吸引度不是很高,同时不具备实践示范引领的基本条件,所以对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设也带来了一定的阻滞。(三)早教机构教师专业发展缺少系统管理由于早教机构的日常监管部门不明确,因此,在教师专业培训、职称晋升、行业争优、机构评级等系统工作上缺少监管和指导,带来了教师质量参差不齐,稳定率不高等问题。二、我市早教机构教师专业化发展机制建设的建议(一)设置机构设立基本条件,建立管理机制我们应尽早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教养机构设置基本条件》,明确早教机构设立标准和相应指导要求,并建立管理机制,以规范早教机构的环境设施、从业人员资质、服务项目等,提高整体水平。(二)明确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和日常管理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成立0~3岁婴儿早期教育关心和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委、物价、安全等部门组成,相互协作、各司其职。(三)专业培养系统化,提升整体素养主要监管部门对早教机构教师的学历和专业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如持证上岗、定期考核,职称晋级,同时注重早教工作者的教育培养,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其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卫健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城西街道02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早教机构老师专业发展机制 提升0-3早期教育整体发展质量 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通过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深化“一老一小”婴育民生领域创新改革,积极贯彻实施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各项促进婴育服务发展支持政策,加快落实各项优生优育及普惠托育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建立“幼有所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近期,《婴幼儿早期发展综合服务,聚焦“儿童优先、全面成长”》成功入选“2022年健康中国创新实践案例”;国家发改委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来义专题调研普惠托育以及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予以高度肯定。 (一)积极实施多项国家及省级试点任务。2019年以来,我市成功纳入国家普惠托育城市试点、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中国计生协向日葵亲子小屋试点,2022年又先后争取国家婴幼儿营养喂养指导能力提升试点、“创新婴育照护服务体系”共同富裕示范区省级试点、“浙有善育”数字化改革试点、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 (二)普惠普及“8+7”公共服务项目。不断扩大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形成普惠优质的婴育服务“8+7”项目清单,2023年起新增新生儿遗传性疾病筛查项目从4种扩大到29种。对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包括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早期发育异常风险筛查、儿童早期养育风险筛查等“三合一”儿童健康综合服务。对筛查发现异常或阳性儿童,提供“初筛-确诊-干预-康复-随访”全流程闭环服务模式。2022年发育筛查11万余人次,可疑/异常儿童人数1500人次;养育风险筛查6万余人次,阳性2800人次,干预率均达到100%。推动婴育照护服务向常住人口扩面,从“坐等服务”向“上门服务”转变,实现4万非户籍常住儿童婴育照护服务“一个不落下”。 (三)大力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活动。建立“1+14+X”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在全市村居利用党群活动中心、村文化礼堂、幼儿园等场所布点设置20平方米以上的“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100个。定期组织婴幼儿及养育人共同参加亲子游戏、育儿分享及健康宣教等互动活动,每年组织养育小组活动2000余场次。开展养育风险筛查率达85%以上,养育人照护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初步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基本服务、公平可及,家庭为主、儿童优先,科学照护、健康成长”为特色的义乌市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机制。 (四)积极推进社区普惠托育服务。将托育服务列入民生实事,如2022年完成新增托位1600个。落实“三同时”,对新建住宅小区在设计论证阶段严格审核,确保配套托育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已配套规划40余个新建楼盘。经前期在春季开园期间调查摸底,全市共有各类托育机构215家,托位总数9000个,每千人托位数已达4.7。其中已备案机构172家,备案托位数就77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达75%;入托人数6200人,托位使用率达65.3%。 (五)全力打造智慧婴育应用平台。已完成建设“善育宝”1.0版,重点构建三大应用场景。一是“儿童健康报告”场景。家长可掌上即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六大事项,自助形成入园入托、文体比赛等电子健康报告,实现数据互认。二是“儿童成长曲线”场景。家长通过三分钟在线自测,即可自动生成成长曲线,对异常儿童发出预警并发送健康管理指引建议,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三是“妇幼健康列车”场景。集成"婚、孕、生、养、托"早期生命全周期全线多事项多跨服务,提供孕妇、儿童健康评估报告进行精确画像。实现自动预警、精准提醒、预约互动。目前用户数突破12万,浏览服务人次120余万,入园入托等儿童健康报告办结量近4万人。服务推送12.6万人次,重点人群预警9443人,养育小组活动视频在线观看6509人次,在线阅读育儿知识2万人次。 二、办理情况 (一)政策支持。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义乌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14项政策支持清单等。对各类公办及民办幼儿园及其托育设施,市政府已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 经充分调研,2022年我市出台《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及运行实施方案(试行)》,补助对象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城乡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一是建设补助标准,每个班级按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二是运行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收托人数,按托大班、混合班300元/人/月,托小班500元/人/月、乳儿班800元/人/月给予补助等。 (二)资金保障。对各项公共服务项目及民生实事项目,市财政提供预算经费,如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160万元、儿童早期发育异常风险筛查项目370万元,社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及运行补助项目三年共2200万元(其中2023年500万元)。“十三五”期间我市投资总概算25亿元的“百园工程”109个幼儿园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 (三)人才培养。打造专业服务队伍,加强紧缺型育婴管理、托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卫健系统现有儿童保健从业人员108名,其中有从事养育小组活动专职育婴师7名,有儿童早期发展国家级师资2名。在本地的浙江机电学院、国际贸易学校开设育婴专业课程,2022年秋季招生220名。连续三年职业技能培训保育员3500名以上。培训村居指导员队伍590名。 (四)数字赋能。2018年我市首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一窗式多事项联办“出生一件事”改革,被全省及全国推广。建设完善全市妇幼健康信息化平台,全市400余家健康服务机构及托幼托育机构全面联通,为全市孕产妇及0-6岁儿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五)部门协作。加强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日常管理,主动及时帮助解决机构遇到的一些难题,如卫健、教育、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对原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的机构,“用途不变、场地不变”的,按“老人老办法”,予以认可。 三、下步打算 (一)努力实现2025年规划目标。包括全市每千人托位数达到5.3个,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达80%以上。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设置率65%以上,社区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80%以上,2—3岁阶段婴幼儿托育率35%以上,婴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及养育风险筛查率达到95%以上,阳性/异常儿童干预率95%,养育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等。 (二)深入推进创新改革任务。认真开展婴育照护服务体系浙江省共富示范区试点、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等,进一步出台《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等配套标准管理细则。加快理论制度创新成果总结编制,初步形成“义有善育”标志性成果,争取“一地创新、全省推广”。完成“善育宝”2.0版开发,对接未来社区应用,加强托育机构智慧监管,实现“家-医-校”互通。 (三)积极打造“15分钟婴育服务圈”。积极实施《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及运行实施方案(试行)》,提供“普惠性+公益性”的就近可及、价格实惠、质量保证的婴育照护服务。在多元化提前下,引导部分社会办托育机构从营利性向普惠性转型发展,以及打造一批示范性社区托育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办托及开设家庭托育点,2023年民生实事包括新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设施22个(任务分解每个镇1处、街道2处),将增加托位800个,预期到2025年新增社区普惠托位2000个以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各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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