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让行人提升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7号
建议主题 关于礼让行人提升的建议
中华民族为礼仪之邦,遵纪守法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更好的保护交通参与中行人这个弱势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后增加了斑马线礼让行人的规定,全国各地政府为此也增添了大量的监控抓拍点予以规范,我市也有相当数量的礼让行人监控设施,此法规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行人的安全,是一项非常利民的政策,但在推行过程中逐渐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一、主观意识要求高:行人和驾驶人都是交通参与者,每个人都是个体,有独立的思考意识和主观判断力,双方均无法精确判断对方下一步行为,加上个别行人觉得有相关法规加持,认为机动车一定会先让行人,形成了很多不文明等行为,如低头看手机或慢悠悠行走,更有甚者故意反复来回路口等不文明行为,产生了一些安全隐患。由于对行人过斑马线缺乏相关约束,因此上述行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判断和应变能力是极大的考验。二、礼让行人更易堵:由于大部分斑马线未设置红绿灯,但对机动车未礼让行人有处罚规定(义乌现行政策是扣分、罚款还有扣除个人信用分),所以大部分司机都会提前制动车辆,如果通过人数较少还不至于影响交通,但是在交通高峰期行人一个接一个的不停通过,更容易导致交通堵塞。三、视觉盲区危险大:礼让行人时中间车道的车辆很容易由于视觉盲区从而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因为在行人过往的时候左右两边车辆可以看到行人动向做出相应反应,但是中间车辆由于受制于两侧车辆的视线阻隔很容易判断失误,导致事故。鉴于以上的情况,认为在现有礼让行人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给予一些改进建议,让驾驶人减少主观判断,让行人更安全,让交通更顺畅。一、设施改进建议:在行人需要通过的路口显眼位子设置行人通过暂停区域,步入此区域内即告知机动车驾驶人此处有行人需要通过,如条件允许也可在此处范围内配置感应类指示灯,减少驾驶人的主观判断,同时从区域外通行的人员不列入礼让范围内,增加对行人的约束;二、数字治理建议:可以融入数字化技术,在行人路口设置手动或感应式辅灯,同时辅灯时长可以根据交通情况利用云计算自行调整,不但减少人为判断还可以减少车辆等候时长,缓解高峰期的通行压力;三、行人规范建议:交通行为是行人和车辆双方共同参与,虽然行人为弱势一方,但为了更有序的规范通行,对于参与双方均应该有所约束,对那些不文明的行为也应该出具相关的管理条款。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文明办(创建办)、公安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苏溪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何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礼让行人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市常态化推进“礼让斑马线”行动,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已经成为驾驶人的行动自觉,这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市文明水平提升的直观体现。与此同时,行人穿越斑马线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行人为图自己方便,斑马线上随意压道行走、随意穿越马路、闯红灯,甚至翻越栏杆走近路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公安交警高度关注此类问题,积极倡导“车让人,人快走”,明确行人快速通行的义务。由于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未明确对行人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所以在执法过程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对此,公安交警积极加大宣传和劝导,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这种以宣传为主的软管理手段见效慢,特别是在交通较为紧张的路段无法很好地缓解人车矛盾,甚至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为改善斑马线前的这种交通安全状况,近年来公安交警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不断优化行人过街途径,切实提升现代交通治理能力、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在重点街区、重点场所、商业街及社区、农村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广泛开展“礼让行人”新时代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倡导文明驾驶,树立良好的礼让意识,在斑马线前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提前减速,做好让行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低速通过,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的生命线。各镇街、各单位大力宣传文明驾驶、礼让行人的重要意义,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全市人民共同参与,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中,积极宣传交通法规,树牢文明礼让理念,劝导交通不文明行为,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应当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指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引导驾驶员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不强闯信号,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在行驶途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停放车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的交通氛围。文明办、融媒体、公安局定期曝光相关不文明行车现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促进“礼让行人”活动的落实。 二、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一)设立停车缓冲区。目前在全市推广将斑马线前的停止线位置后退,设立一定距离的停车缓冲区,并且按照车道布置,分车道后退的距离灵活机动,停车缓冲区距离至少6米,各车道后退出的区域内,施划黄色网格线,并在斑马线前的分道实线上安装反光道钉,有效缓解驾驶员因视觉盲区带来的刹车不及时和观察不到位的问题。 (二)设置二次等候区。在车行道宽度超过16米,且设有中间隔离护栏的路段斑马线处,在道路中间设置行人二次过街等候区,让行人安心、安全等待,避免行人在过马路时出现不安全情况,目前全市已设置132处,有效避免行人未及时穿越斑马线而无处等待,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建设立体天桥。在行人较为密集的路段建设立体 人行过街设施,从空间上分离行人与机动车。目前我市已建成立体人行过街设施32座,其中人行天桥20座,人行地道12座,有效解决人员密集路段的人车堵塞问题。 (四)科学设置信号灯 在满足条件的路段斑马线处设置信号灯,从时间上分离行人与机动车,已在23处行人较为集中或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斑马线上设置了信号灯,并把这些信号灯与其他路口信号灯实现协调控制,其中有7处为触摸式信号灯,除工人路与三挺路路口这1处在主城区内以外,其余6处均分布在外围道路上。工人路与三挺路路口实行的是时段性触摸式控制,根据人流量情况,白天行人较少,实行触摸式控制。晚上夜市开业期间横穿行人多,实行固定式周期控制。从目前情况看,整体运行效果较好。 三、坚持常态长效抓落实 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坚持一把手主抓,并且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期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工作闭环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让文明行车,礼让行人深入人心,大力推广斑马线前分车道停止线后退的做法,设立停车缓冲区,根据车流、人流情况,灵活运用交通信号控制手段,在符合条件的路段斑马线处安装信号灯,在江滨路义驾山路段、稠州路与商贸区八街路口、稠州路与宏迪路路口、南山路海客电商园路段4处路段斑马线上设置信号灯。结合道路改造、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在路段上道路中间设置行人二次过街等候区,有条件的设置错位斑马线,让行人有一个相对安全、舒适的等待空间。积极向金华市级层面反映,建议从立法层面做出硬性规定,为管理提供依据,开展人车双向管理,进一步提高礼让行人的效果。 文明创建永无止境,需要全市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我办将继续根据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在礼让行人的宣传、教育、执法等各项工作上加大力度,努力提升市民文明意识,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义乌城市美誉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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