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7号
建议主题 关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伴随经济迅猛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我市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重视,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社区品位、公共服务、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但是,随着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改变,已建成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仍面临着诸如土地要素保障乏力,资金要素到位不及时,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等问题。面对我市打造睦邻互助的未来社区、未来乡村邻里场景,打造功能完善的村社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要求,全市社区农村普遍存在诸如土地要素保障乏力、资金要素保障乏力、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尤其突出表现在土地要素保障乏力方面,例如:原有建设完善的配电用房中仍有80平方米的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田,道路边的人行道占用了100平方米的一般农田等情况。另外,以苏溪镇村公益办公楼建设为例,前期选址、规划、资金均保障到位前提的下,仅仅因地块部分缺乏建设用地指标,导致项目久搁不前,影响工程建设。为此建议:一、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联动机制,统筹发改、自规、建设、农业农村、镇街、村社等部门,成立扶持小组,帮助协调解决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阻碍。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完善土地要素保障,整治小片零星“空闲地”,盘活批而未供“存量地”,用好功能单一“低效地”,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制约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进度问题。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已建成公建项目的用地指标,另一方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依据《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合理规划农村社区配套的生产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新建农村社区的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及幸福指数。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金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为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我市依托新时代美丽乡村和城乡融合建设成果,根据村庄的不同区位、功能和未来发展定位,有序实施未来乡村建设,设置未来乡村达标村、特色村、样板村三个等次,其中未来乡村达标村要求“一统三化九场景”落地、基础公共服务保障覆盖,未来乡村特色村要在九大场景建设和数字化方面进行个性化提标,未来乡村样板村要在九大场景深化建设的基础上增加特色“X”场景的打造,省级、金华市级试点原则上从未来乡村样板村中择优推荐。 二、办理情况 (一)强化统筹规划。编制全域未来乡村总体规划,将未来乡村建设列入“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新时代美丽乡村、景区村庄、数字乡村、文明村、善治村等一体推进,实现政策效应叠加。 (二)强化责任落实。由和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强化工作指导。各镇街负责对未来乡村创建的政策研究和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专班化推进制度,协调处理各类新问题、新情况。各行政村负责落实主体责任,整合村内资源承接公共服务落地,发动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经营、发展。 (三)强化机制创新。在“一统三化九场景”架构下,因地制宜找准定位,提出符合义乌特色的“X”场景,并细化落实具体内容,为未来乡村建设增添义乌元素。加强与高校院所、智库等战略合作,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在省级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创建经验,形成一批未来乡村的最佳实践案例。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层面绘制一幅蓝图,统筹开展全域未来乡村规划编制;集成一个平台,打造市镇村三级纵向贯通、解决资金要素保障乏力,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等一系列问题、社区乡村横向共享的标准化智慧平台;构建一张网络,实现社会事业“关键小事”15分钟基础公共服务圈全覆盖;组建一个联盟,形成未来乡村产业“蜂群”矩阵。到 2025年底,建成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 420 个、精品村 280个,新增美丽庭院1万个。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金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1.编制村庄规划,统筹谋划村庄公共服务设施。 义乌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空心村改造、新社区建设、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村庄规划,截至目前已完成村庄规划180个,在编村庄规划34个。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局村庄公共服务实施。按照《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按村庄服务人口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5%-12%的用地作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商业服务、居家养老、管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2.加强要素保障,农民建房做到应保尽保。 农民建房合理需求由国家应保尽保,保证户有所居。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我市按实际需求和规定要求进行组件报批,2022年我市共保障全市农民建房项目91个,总面积1289亩。我市也积极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 二、办理情况及下步计划 1.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年初,我局召集各镇街召开了2023年度村庄规划推进会,稳步推进52个在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省里下发的16个村庄规划任务,计划今年完成规划编制。 同时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先后走访了稠江、佛堂等12个镇街,30余个村庄,对村庄走访调研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下一步在村庄规划编制中予以落实。 2.优化土地要素保障。 目前,我局通过发放调查表格、走访各镇街、面对面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农民建房新增用地需求调查,建立农民建房用地保障项目储备库,为全年农民建房用地报批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议各镇街、村提前谋划需要建设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做好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村庄规划中,待村庄规划批复后,我局将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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