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家庭装饰装修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4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我市“家庭装饰装修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现状全市家居装饰装修需求量大,义乌市常住人口186万,近几年来,自有机更新、回迁、安置、商品房买卖等总的房产开发总量近18万套,2021年新房总的备案成交量突破3万套,2021年二手房备案成交量达6000套之多。在市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多项政策实施后,义乌城市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家庭装饰装修行业企业多,从业人员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义乌市大小装修公司有2000余家,因此会不可避免的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同时,许多业主对房屋装修了解不深,或自身对装修要求理解不透,以至于找了些“不靠谱”的装修公司,或自身的理解误区,出现诉讼、纠纷等不愉快事情,房子装修是一辈子的事情,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如何良性、规范的管理家庭装修是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二、存在的问题:(一)施工安全问题:家庭装修公司准入门槛低,大部分装修公司没有施工资质,设计师和装修工人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上岗经验,装修质量无法保证,经常会出现房屋结构拆除、主体结构改造及外墙施工作业、施工用电不规范等安全生产问题,甚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安全事故。(二)规范管理问题:缺乏监管机制,装修责任界定困难,业主和装修公司在成本控制、施工进度、设计效果等方面最终很难达成一致,双方扯皮现象严重,没有有效的第三方监督管理,大多数责任都是业主自行承担,同时在资金支付方面都是先付款后做事,最后很被动,随之听之。(三)工程验收问题:家庭装修不像工程项目管理,有成熟的国家验收标准和规范管理标准以及成熟的行业标准和监理监管制度。家庭装修至今还只是根据业主自身的选择,一般是熟人介绍、或通过装修公司的市场营销才选择的,纯属“靠运气”,管控风险极低,最终在工程成品验收的时候也只能勉强将就。(四)法务援助及监管问题:目前家庭装修未设立有效的投诉、调解等渠道,双方在出现误解、矛盾的同时不能及时通过第三方给予帮助化解,造成双方损失严重。(五)外环境协调管理问题:家庭装修外环境尤为重要,直接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以及社会形象,如:小区物业的扰民管理、物业服务队的强势霸权合作、违章违建的恶劣事件等。 三、建议:(一)设立权威监管平台及信任机制,如由市消协、“315”权威中心或其他国家权威部门设立下属第三方专业行业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上规范监督管理,同时建立互信机制。(二)推动家居装饰行业协会的设立,提升整个家居装饰行业水平,完善家居装饰装修的管理规范。相关政府部门应推动设立房屋家居装修行业协会,以行业龙头、标杆企业为首,促进行业内部交流,提升各成员企业工作水平。(三)设立准入门槛,确保将一些没有施工资质的装修公司或由个体组建而成的“游击”公司关在门外。相关部门在装修公司申报设立之时应对申报的资质和人员方面予以限定,对资质不达标或者人员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准入。(四)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物业服务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将物业纠纷调处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物业管理以及小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体系。在住宅小区建立人民调解室,专门调解物业纠纷,逐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联动的物业服务新模式。同时应加强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杜绝小区物业服务队的霸权合作等现象的发生,规范装修施工时间,控制噪声污染。(五)设立法务援助平台及监管投诉通道,及时收集和反馈业主的投诉。为促进房屋装修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有效的监督不可或缺。相关部门应设立包括免费法务援助、举报电话、服务窗口、相关网站等投诉渠道,确保能够及时收集到业主的投诉信息,并及时予以核实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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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1
承办单位 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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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类别:C类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35号赵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赵委员: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房地产相关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家庭装饰装修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所提的意见十分中肯。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家庭装饰装修市场持续火热,我市在册的装饰装修企业多达2000家,马路“游击队”更多,但由于因家庭装饰装修行业准入门槛低,法律法规不完善、备案制度不健全,造成违规装饰装修行为时有发生,随之产生的装修矛盾也日益增多,市民举报投诉不断。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按以下思路加强我市家装行业监管,推动家装行业健康发展:1.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推动成立家庭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规范市场运作,引导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将学习其他城市优秀管理经验,对行业从业人员加强相关培训指导。2.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市消保委将利用“3·15”活动、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多载体多渠道经常性地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主动规避消费风险;引导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妥善处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投诉。对于一些苗头性、集聚性、典型性的装饰装修行业消费维权事件,及时有针对地发布消费警示。3.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对装饰装修行业的放心消费建设,规范化经营,自主做出放心消费承诺,标树行业内示范典型,提高装饰装修行业整体信誉度、诚信度、满意度;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约谈,并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格式合同等违反市场监管领域的行为,集中力量依法快速处罚;指导企业及时准确地进行年报公示和信息公示,为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信用支撑。4.拓宽维权调解渠道。目前,群众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及信访等渠道反映装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后续,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20〕34号)要求,市司法局将在成立家居装饰行业协会的基础上,指导推动成立家居装饰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根据矛盾纠纷特点,落实专职调解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建设一支适应化解矛盾纠纷需要、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并按规定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另外,市消保委探索成立装饰装修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对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指导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提供专业化装饰装修消费指导,强化经营者的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便捷化,打通服务消费者“最后一公里”。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房地产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房地产相关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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