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6号
建议主题 关于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一、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的意义重大据相关部门统计,2021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715.05亿元,其中1-11月,实现网络零售1856亿元。义乌电商主体达到37.4万户。义乌电商账户数超过45万。义乌在全国电子商务百强县中排名第一位,电商行业在推动义乌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有利于增加义乌的税基,进一步体现电商行业的作用,抢占先机推动义乌电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国电商税收规范化提供探索。二、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2021年11月,雪梨、林珊珊被处罚9000多万元;12月,薇娅被处罚共计13.41亿元,电子商务全行业规范纳税不可避免。 3.义乌部分企业已经合规纳税。据相关部门反馈,近几年有若干电商企业符合《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18]57号)政策第33条第一款(对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税收超50万元起的五年内,按地方财政综合贡献额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后四年税收额须连续增长))的要求,享受了税收奖励政策。三、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走访调研,部分电商企业有规范纳税的想法但不敢实施(其中有一些企业担心企业规范纳税后成本上升导致竞争力下降,一些企业担心公司财会人员专业性缺失导致税负率过高,一些企业担心产品毛利率太低无法覆盖规范纳税成本导致企业亏损);部分企业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和国内其它地区的电商企业交流沟通过程中发现情况大致相同。 目前义乌大部分电商企业的办公场地及仓储场地都是租赁的,电商行业的特点导致企业外迁的成本较低。如果义乌在其它城市之前冒然开展强制性规范纳税,会引起电商企业恐慌心理进而导致企业大量外流。四、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意见建议1.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谋划。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电商行业规范纳税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工作。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通过税收奖励及低价出让电商地产(电商专用型写字楼及仓储物业),让提前规范纳税的电商企业获得实际利益,从而打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生态环境,提升企业纳税积极性从而引导腰部以上电商企业主动实现规范纳税。这样可以很好的应对电商全行业规范纳税带来的冲击,并吸引外地优质电商企业入驻义乌。2.完善配套政策,选择试点区域。建议政府分层分类出台针对出台规范纳税激励政策,适时推出电商专用仓储物业并在金融商务区、陆港电商小镇二期等地开展试点,引导电商企业规范纳税:1)针对已规范纳税的电商企业继续实施一定年限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返还政策(供地企业及低价获得电商物业的除外)并推出电商企业纳税50强榜单给予表彰;2)针对头部电商企业出让小块电商用地,亩产税指标从低要求然后逐步上升到正常水平;如果企业税收达不到相应水平要求补足;3)针对腰部电商企业低价出让电商物业:写字楼(300平米起)及仓储场地(500平米起)。每平米纳税指标从低要求然后逐步上升到正常水平。如果企业税收达不到相应水平要求补足;4)针对规范纳税企业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以前税收原罪问题。3.加大宣传引导,提升职业技能。建议政府通过各种沙龙、论坛、新闻媒体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电商企业法人开展税务知识普及教育,引导电商企业树立正确的观念,开展引导规范纳税是为了帮助电商企业增加竞争能力而不是打压电商企业发展,避免引起企业误解导致产生恐慌情绪。同时,针对电商企业财会人员开展财务及税务规范培训,提升电商企业规范化发展能力和水平。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1
承办单位 税务局、市场发展委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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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27号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童委员、何委员: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义乌税务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义乌电商行业税收规范化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电子商务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义乌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2022年3月1日发布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2〕13号)提出:一是招引市外优质电商企业,对知名电商平台、应税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入驻义乌,给予办公面积房租补助;二是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按年应税销售额给予奖励;三是促进电商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允许企业利用存量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对建设直播电商基地(非工业用地)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9号)的要求,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全面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统筹发挥好税收风险管理服务自主遵从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功能,以服务为导向,强化事前精准提示提醒,不组织对某一行业开展多年期、撒网式的风险推送和自查补缴税费。继续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不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二、办理情况针对该建议,我局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来积极服务我市电商行业规范发展:一是加强税收宣传辅导。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入户走访和线上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提高电商企业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形成自觉纳税的良好习惯。二是推行“首次服务”机制。从企业新办开始,第一时间建立“新办企业—网格员”对应关系,逐户跟踪服务到底,实现新办企业快速全面掌握涉税信息,有效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三是积极探索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机制,建立企业服务档案,动态更新档案,“一企一档”全程跟踪,伴企成长。四是不断推进“便民办税”。加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办税平台的推广,拓展税费事项“掌上办”。三、下一步计划为推动电商行业规范发展,我局将继续深化电商行业的税务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深入开展针对性政策解读和辅导,不断巩固和拓展政策实施成效,助力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二是在全市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掌上办”辅导服务点,并进一步辐射到全市32个邮政网点,形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的“下沉式”辅导体系;三是打造“咨询+办税”的办问协同新模式,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减负担、优流程”,深化“三个一键”提速办税缴费,便利企业注销和迁移,纳税信用“预警+画像”引导自主遵从。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义乌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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