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两非整治”化危为机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8号
建议主题 关于借“两非整治”化危为机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要振兴,“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高度聚焦“三农领域”,从最初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农村建设到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以贯之重视“三农”发展。我市三农工作也抢抓历史机遇、乘势而上,成功创建全省美丽乡村先进市,2020年成功承办全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现场会,“国企+美丽乡村精品线”的中国众创乡村做法独树一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力开展“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足,片面认为“两非”整治是临时性、短暂性的,是运动式的、突击式的,没有以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来谋划、来推进这一重大政策调整,没有认识到用地管控只会越来越严的现实;二是实施“两非”整治标准缺失、质量不高,个别地方甚至为获取补助不惜破坏良田;三是基层具体实施中简单粗暴、一刀切,严重挫伤了农业投资者、从业者、经营者的积极性;四是部分“两非”整治验收项目没有真正用起来、种起来,存在不同程度的抛荒现象。我市农业产业GDP中占比虽然不高,但作用与意义非同寻常。前几十年乡村为城市发展贡献了大量的建设土地、廉价劳动力等宝贵的要素资源。目前从中央战略全局的高度,从省长“米袋子”、县长“菜篮子”工程的角度,切实推进“耕地姓耕,农地姓农”落地。我市借助“两非”整治,化危为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高质量做好“两非”整治深化利用的后半篇文章。一是高标准完成整改。完善提高整治标准,细化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已整治地块“回头看”,加快未实施项目整改步伐,加强基层服务指导。二是高质量考核验收。严格按照省市考核验收标准,对标好用管用实用的目标,强化地块、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明确水源、道路等保障,确保整改项目成熟到位一个、验收通过一个。三是高水平用好管好。层层落实镇街、村社耕种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明确诚信激励、失信制约机制,实行与村社集体分红等挂钩,坚决防止抛荒行为发生。四是高强度支撑保障。财政加大农业技术强、机械强的扶持力度,自规部门保障乡村精品线的游客接待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文旅综合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发农民创新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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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1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规局、水务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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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类别:A 陈委员: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借“两非整治”化危为机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2020年4月开始,我市在新冠肺炎全球流行的背景下,为了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粮食生产腾出更多的土地空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2021年,为推动“两非”整治工作,市财政对镇(街道)的资金奖励从2020年的3000元/亩提高到了1.5万元/亩,并安排了建设用地指标的奖励。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累计完成耕地“非粮化”整治3.51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整治2.43万亩),完成耕地“非农化”整治470亩。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2.17万亩,比上年增长9.3%;大户稻麦复种面积为9.94万亩,比2020年的7.63万亩净增2.31万亩,增幅达30.3%。二、办理情况1.高标准推进整治优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治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提前预判、提早谋划,积极开展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土地类型、流转期限、经济价值、经营状况等情况实行分类施策,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不搞“一刀切”,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经过各镇(街道)全力以赴,截至目前,完成耕地“非农化”整治470亩,耕地“非粮化”整治3.62万亩。2.高质量组织考核验收。2022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地块验收工作通知》,成立验收小组,采取内业逐个核查、外业抽查方式进行市级验收工作。加快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完成地块市级验收,市级验收通过后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同时做好各镇(街道)整治地块的后续管护指导,统筹推进整治项目,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治效果。3.规范整治后续管理利用。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义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规范耕地整治后续管理利用工作,确保不出现新的抛荒,稳定粮食生产。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创新建立农业“标准地”“ 一三五七”规则体系,推动耕地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利用。要求“标准地”项目种植的作物种类必须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耕地农业生产管控要求,高标准设定“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等五项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镇(街道)组织对项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履约认定,对严重违反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其退出。2022年,我局在农业“标准地”范围内试行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对种植的作物种类进行动态监测。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千亩示范畈等美丽田园项目,对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修复提升,满足农业生产需求。4.强化政策支撑保障。2022年5月,制定并下发《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号),支持农业高能级平台建设,对市级认定的农业综合园区、“双强”示范畈,每个给予不超过 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的美丽田园建设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80%补助。实行农业“标准地”差异化政策,种植水稻(旱粮)的农业“标准地”,年度考核评定为“A”类、“B”类的分别给予粮食生产补贴标准上浮 10%、5%奖励,“C”类补助标准不变,“D”类的补助标准下降 5%,并按合同约定处理;种植其他作物的农业“标准地”,年度考核评定为“A”类、“B”类的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奖励,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考评结果提供差异化金融贷款和利率服务;加大农业“标准地”储备,对新形成的流转期限达 5 年且连片流转面积在 100 亩(含)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 200 元/亩奖励;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对“非粮化”整治后复种粮食的主体,每年给予 200 元/亩补助;强化土地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低于 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建设,每年将不低于 10%的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借助“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谋划并申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为农业发展争取土地空间。三、下步计划1.严把耕地质量关,做好基础设施修缮与配套。耕地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产量,按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验收标准,严格把关耕地质量。对石块多或渣土覆盖的地块,尽快采取石块清除、渣土外运、耕作层重新铺设等措施,恢复耕种条件。对犁底层被破坏的地块,及时安排修复犁底层,防农田漏水。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尽快对清理腾退的地块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完善沟渠、道路、机埠、操作道、上下机坡等基础设施,并鼓励增施有机肥,提升地力条件,夯实粮食高产基础,提高整治后土地利用率和亩产效益。2022年将打造10个千亩“双强”示范畈。2.落实种植主体,杜绝耕地抛荒。对耕地“非粮化”整治后的地块,按照原经营主体意向,加快土地流转,积极招引新的种粮大户,落实种粮主体,或者鼓励原业主改种粮食。目前尚未流转的地块,要加快进行流转,尽可能与周边其他地块连片流转;短时间无法流转的,落实村集体统一代种;村庄附近零散、不适宜流转的地块,由村集体落实散户种植,坚决制止抛荒。对已流转未播种的地块,督促承包主体尽快根据地块性质完成种植。3.加强管理服务,保证种植质量。坚持水稻优先,能水则水、无水则旱的原则,积极推广旱73等旱稻种植,推广小麦/单季稻,马铃薯/单季稻,早稻/秋高梁秋玉米等节水型熟制,指导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建立百亩以上旱稻种植示范畈1个以上。主动做细做实农技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生产中种子、农资、农机、水源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对无水源的旱地,指导农户尽快种植大豆、玉米等旱粮作物;已播种的地块,加强田间肥水、病虫草害防治等农事管理;对种植质量太差、无产量的地块,尽快进行翻耕重新种植。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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