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农村消薄,创新消薄方式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72号
建议主题 关于重视农村消薄,创新消薄方式的建议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是搞好村级服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物质保障。美丽乡村需要美丽经济来支撑,如果集体经济实力欠缺,村级组织就很难从物质条件上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那就更谈不上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义乌作为深化“千万工程”,加快实施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差距领域省级试点,必须重视农村消薄问题。针对农村消薄问题,本人建议:1、注重培育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流转、出让、参股等方式盘活村级集体土地;2、出台合理政策,鼓励村级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在有效服务各类发展项目中收取合理服务费,不断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3、在实施农村有机更新中,允许村集体规划配套部分经营性建设用地,推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再生能力。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王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经济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消薄,创新消薄方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我市历来站在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认识,坚持真抓实干,拿出真金白银,使出真功硬招,坚决打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战。2017年,我市实施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截至2019年底,76个省定薄弱村已全部摘帽,提前两年完成省定三年“消薄”任务,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市以消薄工作带动村强民富的相关做法,在2019年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2020年以来,我市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消薄”攻坚提升行动(2020—2022年)(义委办发〔2020〕17号),狠抓八大帮扶措施落地落实,谋划实施一批市级统筹、国企结对项目,全力推进镇街联建项目和村级自主谋划项目落地,不断加快村集体经济造血增收,村集体经济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21年底,全市442个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386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占比87.3%;82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占比18.5%。全市442个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总收入7.53亿元,较2020年的6.13亿元增长22.8%;年经营性收入3.96亿元,较2020年的3.06亿元增长29.4%。二、办理情况针对您提出的“1、注重培育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流转、出让、参股等方式盘活村级集体土地;2、出台合理政策,鼓励村级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在有效服务各类发展项目中收取合理服务费,不断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3、在实施农村有机更新中,允许村集体规划配套部分经营性建设用地,推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再生能力”,我们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大力推进相关工作。1.盘活村级集体土地。一是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落实土地经营权连片稳定流转财政激励和流转农户基本生活保障等政策,大力推广委托流转、整畈流转等方式,加快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加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根据地块所处的交通区位、耕地类型、市场行情等因素,分级确定土地流转片区指导价。结合农业“标准地”改革,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土地流转储备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做好农业标准地土地流转与改造升级工作,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标准地储备量。对收储但暂未招引项目的流转土地,可由土地流转储备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也可签订意向协议,由原农户或种养大户经营,避免出现脱节抛荒现象。二是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根据《义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允许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符合规划、实施农村更新改造(包括农村有机更新)节余的建设用地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实施农村有机更新中,鼓励村集体在核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内,合理布局村庄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余土地可以参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是谋划土地入股消薄项目。目前,全市已实施多宗土地入股消薄项目,激活土地资源,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如义亭镇全村夜市消薄联建项目、后宅街道上金产业楼消薄联建项目等。2.发展壮大强村公司。根据我市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创新“强村公司”运行机制,制定高质量发展强村公司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2022年,全面推广组建强村公司,各镇(街道)至少成立一家由村集体联合投资或参股的强村公司,覆盖辖区内所有相对薄弱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支持强村公司以有偿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生产性服务,收取合理服务费,不断丰富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提升。3.推进农村有机更新。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制定《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按服务人口配置管理设施、教育设施、文体科技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商业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各类村庄公共服务设施(不包括村内道路),科学规划建设“一村两楼宇”和“多村联建”物业项目,为“消薄”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注入强大动力。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按照占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一定比例配置。在优先满足村居、社区日常公共管理服务需要的基础上,其中的经营性设施用地部分,可以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使用权入股、就地入市、退出整合建设小微创业园等方式开发利用,推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再生能力。三、下步计划2022年,我市将出台《义乌市“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工作方案》,以农村“三块地”改革为牵引,全域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迭代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显化土地财产属性,全面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持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出台《关于高质量发展强村公司 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探索全资、控股、参股等多元组建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实现镇街级“强村公司”全覆盖。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为主的宅基地改革2.0改革事项,实现乡村整体实力提升,按照全市启动农村有机更新30个村要求,加快农村有机更新速度,同时按照规定配套经营性建设用地,推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再生能力。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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