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厂办托育幼托机构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60号
建议主题 关于鼓励厂办托育幼托机构的建议
生娃易养娃难,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教费用贵,成为了降低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原因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婴幼儿健康成长,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能否提振生育意愿,更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托育是当前民生保障中的一个短板。有数据显示,1991-2000年间,婴幼儿在公立机构入托的比例持续下降;2004-2011年间,该比例几乎均为0。而究其原因,首先,随着二孩出生带来的学前教育资源紧张,很多地方公立幼儿园也陆续取消原本针对两三岁儿童的“托班”,公办托育服务进一步萎缩,第二,“多个部门办不下一个托儿所”的复杂现状,也导致民办托育机构数量迟迟跟不上。“入托无门”成为很多0岁到3岁幼儿家长的心病。义乌拥有超过60%的外来人口,其中不乏有幼年子女的家庭。大部分外来人员家庭得不到家中老人的帮衬,女工、农妇及职业女性要顾到工作就顾不到小孩,顾到小孩就顾不到工作的窘境。这种情况也同时出现在许多义乌本地人家庭中,不少母亲为了照料子女,不得不弃职回家。久而久之,女性成为了生育这件事中的牺牲者。建议:1.鼓励在册员工超过1000人或女性职工超过500人的企业,主动承担建立为厂内职工子女服务的托育机构责任;2.政府出台直接性补助政策,简化相关证照的多部门审批手续,完善相关法律服务。做到有证开办、证照注册、无证关停、保障规范。过去的机关、医院、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的厂办托育机构应该重新被拉回我们的视野,这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中,尤其女性群众中尤为响亮的呼声。2021年中,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3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保障。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之后,为了更好提振民众生育意愿,就要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是解除生育后顾之忧的第一步。为此,《方案》提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等。通过“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共同把蛋糕做大,以解决托育服务难题。从现实来看,这也是快速增加托育服务供给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然而,面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托育服务总体目标不明,部门职责不清,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缺位,托育机构建立和服务标准双双缺失,社会办托育服务的积极性受到极大遏制。再加上一些非正规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家庭式托育和机构托育服务往往因逐利而降低服务标准。托育服务体系在许多国家都被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韩政府制定《岗位托儿制度》,要求女职工超过300人的企业,在工作场所内开设非营利性儿童照料中心;法国通过家庭补助形式鼓励政府与企业、社区合作,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日本鼓励雇主建立托幼设施,根据企业类型和费用类型予以补贴等等,这些先发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和经验表明,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及其服务提供,有助于降低孩子的生养成本,化解女性工作与家庭之间的矛盾。深圳作为一个同样拥有大量外来移民和务工人员的城市,去年出台了扶持用人单位自办托育园的便民利民的政策。2021年深圳市妇儿工委印发《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扶持普惠托育机构、企业自办托育园,并于2025年将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全覆盖。该计划提出12类55个具体项目,涵盖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福利、家庭、环境等多个领域。其中,将全域拓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建成儿童友好学校300个以上、儿童友好幼儿园200个以上、儿童友好公园100个以上、儿童友好实践基地200个以上,建成更多儿童友好医院(社康中心)和图书馆。我们期待义乌早日实现“养娃自由”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加女性幸福感,女性幸福感的提升才能带动全社会的和谐,也是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的最佳表现。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卫健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解决类别:A义卫函〔2022〕14号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稠江街道35号建议答复的函帖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托育机构服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厂办托育托幼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0-3岁婴幼儿是全生命周期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义乌市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6万余人,每年新生儿出生数2万余人。与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相呼应,近年来,义乌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要求,大力推进解决“一老一少”等民生领域短板,积极实施各项儿童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民生实事项目,先后参与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国家普惠托育服务试点、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先行县试点等。今年,我市纳入浙江省“浙有善育”婴育数字化改革试点,近日市委书记王健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工作推进例会上汇报了我市在创新儿童健康服务体制机制方面的做法与成效。(一)加快儿童健康“医、防、护”一体化发展。我市现有产科机构12家,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成为全省首个三级甲等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有婚前孕前优生检查中心、产前筛查及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实训基地等,承担全市儿童健康保健及婴育服务培训指导等任务。2021年10月,投资9.3亿元的浙大儿院义乌院区项目正式开工,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致力打造区域儿童医学高地。14家基层镇街卫生院整合儿童医疗、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成立“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以村居为网底,在全市形成纵横到底、医防融合、运转顺畅的三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二)提供生命早期1000天“孕、育、养 ”全过程公共服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保结合”的妇幼健康工作方针,近年先后推出如0-3岁儿童早期发育风险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及抑郁焦虑心理筛查、0-6岁儿童眼保健与视力检查等民生实事项目,基本实现生命早期1000天为母婴提供“孕、育、养”全过程全链条免费服务。2022年起,将常住户口儿童家庭纳入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镇街卫生院对儿童进行筛查初诊后,发现异常或阳性儿童,转诊市妇保院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干预和康复治疗,康复后转归镇街卫生院追踪管理,形成初筛-确诊-干预-康复-随访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机制。如0-3岁儿童早期发育风险和异常筛查项目,2021年共筛查12.5万余人次,筛出可疑/异常儿童1249人,干预康复有效率达95%以上。 (三)建立“1+14+X”的市乡村三级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市妇保院设立儿童早期发展指导中心,14家卫生院设立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中心,村级为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利用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资源,在全市设立了20平方米以上的“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100个。各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婴幼儿及及养育人共同参加亲子游戏、育儿分享及健康宣教等互动活动,提高家庭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水平。 (四)大力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出台《义乌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支持清单等。坚持多元化、鼓励社会参与原则下,着力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我市投资总概算25亿元的“百园工程”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全市现有各类托育机构240余家,托位总数达83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4.5个(全省为2.5个),已率先达到全省“十四五”末的指标。2020年市卫健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保育员及保健员3120余名;2021年培训3650名;2022年列入市民生实事将培训保育员3000以上。 (五)加强“特殊儿童”儿童关爱服务。做好特殊儿童关爱工作。市民政局对895名困境儿童、11名社会散居孤儿及16名留守儿童进行建档并提供救助,市福利院在全省首建“类家庭”养育模式,为380名困境残疾儿童提供特教康复训练项目。市残联强化残疾儿童抢求性康复服务,2020年完成残疾儿童康复155人。市妇联建立1+X+Y家庭教育三级联动服务体系,设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所,家庭学校及儿童之家537所,提供婚育等宣传指导,2021年完成“春蕾计划”助学人数417名。二、办理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争取在婴育服务各项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但当前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与不足:(一)托育行业发展仍不规范。2019年起,由卫健部门牵头托育照护服务发展,但目前缺少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托育机构不备案、乱收费甚至虐婴投诉等情况难以查处。教育部门将原的早教机构办学许可证撤销后,早教机构定位及归属不清等。在新冠疫情防控影响下,一些机构反复关停,出现儿童退园退费纠纷等问题。(二)没有形成多元化办托格局。托育服务目前还不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政策支持力度相对不足;3岁以下婴幼儿属“弱势”群体,婴育照护服务责任重,用人单位办托积极性不高,社区托育设施配套及运用不足。多数社会办机构租赁用房,消防合格证明等办证难,所以无法进行备案,影响办托积极性。(三)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托育机构人员配备比要求1:5左右,托育服务人员专业性不足,待遇低、流动性大,职称晋升途径不畅,存在发展瓶颈。(四)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有待提高。我市家庭父母大多外出经商或务工,由(外)祖父母照护的占比38.5%,儿童电子产品使用过多,电子屏幕暴露率高,户外活动少。父母亲子陪伴时间短,每天互动小于1小时比例达31% ,家庭对托育需求与实际入托率差距很大。三、下步计划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积极探索将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列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致力率先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托位数达11000个,每千人托位数达5.5个,普惠性托位占6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达20%。社区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社区托育覆盖率达80%以上。家庭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等。(一)进一步出台鼓励性政策措施,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争取今年出台政策,由财政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提供建设补助和运行补助,着力增加普惠性托位数量;加强紧缺型育婴管理、托育专业人才人才培养及职业技术培训,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投入。(二)加快托育服务行业多元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需求。一是加快新一轮投资30亿元的“百园工程”建设,鼓励托幼一体化,在幼儿园延伸开办托班,通过提高公办普惠托位数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为婴幼儿提供更安全、更优美、更规范的成长环境。二是对新建住宅小区在设计论证阶段按照“三同时”进行配套托育设施的审核,确保配套托育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社区托育点,由社区或小区物业负责管理,免费提供场所及设施,吸引有品牌机构连锁运行,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普惠服务。打造一批示范性社区托育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鼓励家庭托育点的开设,提供自助互助服务;以及通过抵扣税收等措施鼓励一些大型用人单位开设育婴照料中心,解决家庭后顾之忧,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三)加强婴育数字化改革,促进优质共享先行。发扬我市首创的“出生一件事”创新精神,以数字化改革推进婴育服务发展。对现有全市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在全市400家托幼托育机构全面推行使用“卫生保健信息管理平台”。围绕“孕育、生育、养育、托育”等需求,目前正积极开发“儿童健康报告”、“儿童成长曲线”、“儿童健康列车”等应用场景。进一步推进未来社区智慧婴育服务、智慧监管等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托育机构服务各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托育机构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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