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57号
建议主题 关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的建议
人社部发〔2021〕102号《“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指出,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职业技能提升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我市按相关要求在2020年制定了《“2019-2021”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据了解2021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人数43000余人,发放相关补贴2600余万元,共有59家各类培训机构参与相关培训工作,2021年3月份起全市共有4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点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2021下半年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9月份起,4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点工作处于半暂停状态,至12月底已公示报名资格未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有1000余人,相关补贴费用200余万元。建议:1、《“2019-2021”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结余资金的使用是否按(人社部发〔2021〕102号《“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第二十六条: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要求,对原公示未认定人员以及新增加社会培训人员,继续按《“2019-2021”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延续。2、从经费、编制上加强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成为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主力军。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促进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达到致富更稳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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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人力社保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楼**等11位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就业是社会和谐之基,技能是就业稳定之本。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发展工程,加快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不仅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途径,同时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根本保障。自2019年国家启动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以来,我市立足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三个维度,迅速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组建行动专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突出重点群体,扎实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全市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7万人次,兑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54亿元,有效推动各行业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提升,为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一是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坚持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调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开展职工内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培养。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我市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帮扶受疫情影响企业共渡难关的重要抓手,立足“稳企稳就业”目标,迅速出台企业稳岗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大服务力度,首创“三四三”工作法精准帮扶企业,实现“减负稳岗+技能提升”两手抓两不误,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打烊”“不掉链”、“停工不停学,停班不停训”,累计培训“入舟企业”职工15.27万人次,向企业发放培训补贴1.22亿元,该项工作举措得到人社部、省人社厅肯定。按照“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思路,对企业新进职工、转岗职工及技工院校学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训与用”、“供与需”相结合,“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学校系统学习、企业加强实操,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向企业发放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38.4万元。二是开展普惠性职业技能培训。先后发布六批项目制培训清单36个培训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载体以劳动者培训需求为基础,以“培训、就业一体化”目标为引领,灵活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培训对象因地、因人、因时施训,累计开展项目制培训1.45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605.5万元。同时积极围绕我市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等职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累计1.92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培训结业等证书,发放培训补贴2026.8万元。三是推动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化创业培训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我市互联网创业优势,鼓励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参与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经济创业,提高培训实效。在开展SYB创业、传统模式互联网+创业培训的同时,开发“互联网+”直播创业培训课程,线下教学从创办企业、团队建设、技能再提升、供应链筛选等多维度展开,线上学习依托“马兰花创业培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构建紧贴产业经济发展且更加高效的创业培训体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累计开展各类创业培训2327人次,发放培训补贴386.5万元。二、办理情况2021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对“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明确的要求,在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方面,为做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与五年规划的衔接,提出“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2022年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4部门对《“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予以转发(浙人社发〔2022〕4号),并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上明确“在我省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仍有结余的市、县(市、区),可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除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已无结余的市、县(市、区),按照《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我市尚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6000余万元,2022年3月,我局专门就代表们在议案中所提专账结余资金后续使用问题向市政府请示,“对2022年1月1日前已开展的培训补贴申请继续按《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义政办发〔2019〕104号)审核兑付。自2022年1月1日至我省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前,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除外),即继续执行义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在此期间内,若结余资金使用完毕,后续职业培训补贴则按照《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已获市政府同意。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技能人才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作用,我市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2021〕9号)精神,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增量提质行动,在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工作清单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上的主阵地作用,明确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中职院校(技工学校)年开展补贴性培训为学制内在校生的1.5倍。同时我局也会同市教育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市编办协调解决义乌市技工学校办学经费、师资保障的问题。三、下步计划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我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以技能提升夯实“扩中”“提低”之基,全面建设“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一是锚定2022年省、市民生实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培训、持续推进各类专项培训、创业培训,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8万人。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2022年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工作方案,分领域、大规模、多层次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1-5月,我市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5588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0163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885人,均已超额完成省“浙派工匠”民生实事项目下达义乌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主体的供给能力,推动企业提取并有效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支持企业自行组织开展项目制培训,激发公办院校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三是推广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设线上培训平台,开发线上培训课程,丰富线上培训共享资源。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支持,用好用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政策文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企业、劳动者开放职业培训补贴项目,确保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实。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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