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有机更新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41号
建议主题 关于农村有机更新的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住房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的涌现。农村有机更新84.5政策是市委市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举措,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群众持有保留态度。 1.为节约土地资源84.5政策采用高低(垂直房、水平房)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安置。农业家庭户不管人口多少,都会取出一部分进行水平房安置;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合法农村住宅的,按照1:1比例安置,建筑占地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这使得人口少的农业家庭户还不如非农业户家庭。2.农村有机更新首先解决农户住房问题,其次促进群众经济收入,缩短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84.5有机更新政策垂直房安置3层半,除农户自住外,能用于出租增收的并不多,农户建房后急需增加经济收入来缓解当初的建房压力。建议:1.关注乡村农民建设用地基本空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给予政策倾斜,用复垦、整理返还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村庄规划内的基本农田,确保编制的村庄建设规划接地气、可落地。(落地平方未足120平方的,可以不用提取部分平方上高层)2.鼓励灵活设计安置,因地制宜适当的放宽楼层数,提高容积率,向上发展并不占用土地指标也能适当的给农民增收。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吴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有机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市参照《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俗称84.5号)政策组织实施的旧村改造工作已进行两年有余,目前进展顺利。农村有机更新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用地紧张,按照84.5号文件规定,现行的有机更新用地规模现状人均用地不足90㎡的补足90㎡,90~100㎡之间的按现状,大于100㎡的核减至100㎡。因更新区块周边用地性质冲突问题2020年全市共有廿三里、义亭、大陈、城西等6个镇街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用地进行了调整。2021年又对佛堂、赤岸进行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各镇街的土地性质问题我市将通过向省厅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标逐年予以解决。本轮农村有机更新在核定村庄用地规模时,非农业户口的合法建筑占地面积未纳入用地规模内,增计人口未计入资格权人数,历史建筑、三普登录点的占地面积含在用地规模内,因此农村有机更新的垂直房部分安置较为紧张。根据近两年组织实施的农村有机更新情况,尚未有按照审批面积全部安置为垂直房的村,通常高低、多低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农户安置权益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安置占地面积105~108㎡,只有个别区块安置120㎡。84.5号文件明确,垂直房安置建筑面积为1:3.5,代建可增加至1:4,高层部分为1:4。可缩小占地面积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提高垂直房层数,也可缩小占地面积,缩小部分按1:4水平安置。在增加建筑层数提高容积率的基础上必须充分考虑建筑间距以及建筑间的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农村有机更新的政策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将根据实际安置情况更趋合理、实用。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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