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粮化”整治后的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40号
建议主题 关于“非粮化”整治后的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一、背景说明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了,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00亿斤、1500万亩和120亿斤以上。2021年9月26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六必须”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通知》,对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提出了“六必须”的要求。其中第四条指出:必须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的“非粮化”情形、不同的种(养)类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研究完善对应的整治办法措施,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一刀切”,避免赶进度而“一拔了之”“一填了之”“一拆了之”。2021年7月23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方案目标指出: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7.3万吨,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力争达到11.93万亩和4.42万吨以上。同时《中共义乌市委关于制定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第33条指出:全域实施农业标准地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标准地”为抓手全域整治农村土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和“非粮化”整治,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3万亩,总量保持在4.5万吨以上。2021年6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0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30万亩,补建高标农田86万亩,改造提升175万亩。二、存在问题近年来我市在“非粮化”整治行动中,各镇街都通过举办“非粮化”整治现场会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为目标等一系列措施,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也整治出了大量的土地,但是这些整治出来的土地,大都有以下几点问题:1.部分镇街实行了一刀切,为了绩效考核评优,赶工期,没有实施“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分类政策,而是责令经济作物还在种植季节的农户马上搬离就开始整改,出现很多没必要的费用支出,从而导致经费紧张。2.安排“非粮化”整治的施工队伍不专业,对农户需要的土地整改并不擅长、经常会出现不符合种植条件的整改情况,例如将植被树木等作物进行挖坑填埋的情况,严重破坏耕植土层,导致田快漏水,无法种植粮食作物。3.有些地块的土地在“非粮化”整治后,并没有相应的基础设施条件,例如:地块无水渠、无水源、机耕路不完整、土地整治不平等因素。粮食种植户在接收土地以后发现耕地质量不过关、自行整改花费过的经费镇街又不予补助,种植户的投入与粮食的产出根本无法成正比,导致种植户经济损失太大,无力承担,想放弃流转的土地可是资金设备已经投入在那里、改善过的土地需要两到三年才可以实现营利。三、提出方案1.“非粮化”整治要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规则,对整治区内的土地类型及质量进行更加详细的土地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应对整改方案,不能搞一刀切,确保整治后的土地质量达标。2.结合《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政府应对部分条件允许的“非粮化”整治后的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这样有助于粮食作物的生产种植,保障粮食产量,稳定粮食发展,最终达到真正的“非粮化”整治目标。3.对于“非粮化”整治后的土地,土地耕作层少、土壤肥力低,种植户种植成本增加的情况,政府要出台相应的土地租金补贴或者加大沃土工程土壤改良的补贴政策,这样才能提升耕地的质量、粮食的产量,保障粮食安全。4.粮食作物尤其是以水稻为主的种植,生长过程中都离不开水,对于部分地块无水源水渠问题,希望政府引入水利工程,无论是明渠、暗管、溪坝、机埠等水利设施,应该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保障粮食生产稳产保供。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楼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非粮化”整治后的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如您所述,我市“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同时整治后的土地存在耕种条件不佳、农田基础设施破损,农业灌溉用水紧缺等问题,影响了土地流入经营主体种植粮食的效益。为破解难题,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2021年11月,推动出台了《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文件,2022年新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1.19万亩,其中义亭区块0.4万亩。二、办理情况围绕“农田基础设施完善”问题,今年我局作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持续推进高标田建设。2022年,我市新立项高标准农田项目13个,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加上历年在建项目,全年将建成高标准农田4.66万亩,对新建区块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二)开展农田基础设施调查。年初组织各镇街开展农田基础设施情况摸底调查,将全市耕地分为可种植水稻、可提升为水田的旱地、不可提升为水田的旱地、自然条件导致抛荒、缺乏提升意义等五种类型,并初步测算路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需求,制定整治方案。(三)加强农业灌溉保障。为打通农业供水紧张堵点,水务部门已委托省水利水电测绘院编制《义乌市城乡水网规划》,委托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编制《岩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通过统筹调配灌区水资源,解决灌溉用水,特别是“非粮化”整治后地块缺水问题。(四)推动出台市农业“双强”行动政策。根据省厅“双强行动”要求,推动出台我市《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 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围绕农业“双强”平台、科技强农行动等四方面,着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加快农业优品提升、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全域推进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十项重点工作。计划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1+2+10+100”农业发展格局,即打造1个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带动性强的国家级强镇,建成2个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平台和10个千亩“双强”示范畈,培育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三、下步计划(一)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开展农田基础设施整治行动,争取资金用于农田基础设施新建和提升改造。2022、2023年重点整治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到2023年底确保10.09万亩粮功区全部能用于粮食生产。2024、2025年,重点整治粮食功能区以外农田的基础设施缺失情况,提高我市农田整体质量和基础设施水平,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能力。(二)全面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工作。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的理念,计划通过四年努力(2022-2025年),在美丽乡村精品线沿线和重点节点村庄打造50个以上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业态丰富、共富共享的美丽田园。由各镇街选择有一定的田块规模且集中连片(原则上,水稻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旱粮、蔬菜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其他作物集中连片1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好、乡村产业特色鲜明,社会资本投资活跃的农田,按照种植规模化、设施标准化、管理精细化、建设景区化、产业融合化的建设要求打造美丽田园。(三)强化农业灌溉保障。抓紧完成《义乌市城乡水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审查和批复工作,按照实施方案项目的轻重缓急,分年度组织实施。完成《岩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编制,上报省水利厅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遴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四)加强后续管护。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美丽田园日常管护工作,积极探索农田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各镇街与受益主体(行政村、流转经营大户和经营企业)签订管护协议,常态化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职责,由行政村和种植大户、经营企业负责日常管护,镇街对管护情况开展定期巡查,形成管护合力,确保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到位、维修及时,让建成后的农田持续发挥效益。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市“三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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