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地制宜减少双控政策对企业负面影响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36号
建议主题 关于因地制宜减少双控政策对企业负面影响的建议
能源双控指标指的是能源消费总量和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实行能源双控的目的在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绿色发展的经济环境,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来满足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是完成我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无论是企业还是群众个人,都要遵从相关的规定,坚持拥护国家的发展战略。然而任何改革都会面临阻力和阵痛,双控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必然有影响,一方面,规划分配的电量无法满足部分企业的生产需求,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了影响,造成了生产力的下降、订单的流失。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双减政策,企业内部需要进行革新,管理上的改革、工艺上的优化创新、设备上的更新换代,短期内会产生明显的经济压力,会对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从本质上来说,国家是希望通过双控推动产业改革,技术创新,淘汰落后的、过剩的生产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是一场由政府推动的产业洗牌和优胜劣汰,因此对单个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历史机遇。在整个双控进程中,政府离不开企业的配合,企业也同样需要政府的支持。就企业和政府如何更好地合作落实双控政策,我有以下几个建议:1. 企业为配合双控工作而进行设备升级、工艺升级而耗费大量资金导致资金短缺的情况是存在的,政府可以联合银行向这类企业提供低息贷款。2. 在限电通知下发前存在大量未交付订单的企业,应有权向政府申请豁免,以免违约赔偿。3. 对新企业特别是镇区新引进的产业,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倾斜,因为这关系到区域的长期发展规划。4. 允许企业有限度地自由配置配电额,有些企业生产是有周期性和季节性,用电集中在个别月份,这类企业应有将淡季配电额适当转移至旺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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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经信局、发改局、金融办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上溪第17号代表建议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一、年度化实行工业用能预算管理。根据企业近三年综合能源消费、能评审复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行业能效水平、亩效益评价等因素,确定年度企业用能基准,实行企业年度预算化用能管理,便于企业根据设备更新、订单量、淡旺季等情况合理统筹用能,避免一刀切、突击式的拉闸限电,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加大金融支持和助企纾困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企业的绿色金融扶持力度,一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243亿元,比年初增加20.7亿元,同比增长29.6%;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进涉企政策兑付,加大督办力度,尽早将有关扶持资金发放到位。 三、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优选新能源合规企业列入白名单,推荐企业择优合作供应商;鼓励企业在各自符合条件的厂房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在用电高峰时减少对网供用电的依赖。通过新能源推广应用,对新企业特别是镇区新引进的产业按照用能预算化管理给予适当的倾斜,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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