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有机更新完成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14号
建议主题 关于保障有机更新完成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农村里旧房、破房随处可见,使村庄环境卫生大打折扣,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公共设施落后,基本上没有绿化、硬化和排水沟渠,一遇到下雨天,污水横溢,道路泥泞,生活和生态环境差。不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少旧房年久失修成危房,却仍用于堆放柴草、养鸡、甚至住人,碰到灾难性天气就要动员转移大多数人员,农村有机更新是改善农村住房困难,盘活闲置建设用地以及合并一户多宅的好办法。义亭镇多个村开展农房有机更新改造,如叶前村、木桥村、白塔塘村等等,以叶前村为例,从2016年5月开始从拆房、资料联审、宅基地审批、建筑规划审批、定点放样、临时用电的架设,大概用了3年的时间,2019年9月146户开始动工,至今都已全部完成房屋主体建设,逐步都要入住新房,这就要涉及基础建设跟进的问题,农户一入住,用水、污水排放、道路硬化等,涉及民生问题。有机更新与旧村改造有很大的不同,从改造初期到结束,所有费用都是内部消化,无政府补助,政府只是在政策上大力支持,由于大多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都很少,根本没有能力完成供水、供电等等相关工程,有机更新农户建房都是改善住房环境,房子增加不了经济收入,不像城镇改造,房子建好马上就能增加农户收入,农村有机更新所有投标收入,本满足不了后期基础建设的支出。希望在有机更新基础建设后期,政府能加大对有机更新村的政策倾向,多为农户争取基础建设项目,增加基础建设方面的公共投资,减轻农村有机更新村资金压力,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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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自规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俞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有机更新完成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和农民来讲是一件大好事。您在建议中提出,希望能增加基础建设方面的公共投资,减轻农村有机更新村资金压力,新农村建设实施20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出台过很多补助政策,如2014年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义乌市城乡饮用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对自来水平面管网改造工程出资补助比例进行了明确;2016年市政府又专题协调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资金扶持力度,村居的出资比例由20%降低至10%;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星级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中国众创乡村的若干意见》,对星级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及奖补政策作了明确;2019年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又出台了《关于明确星级和美乡村创建中相关补充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星级和美乡村创建及动态管理考核奖励资金政策。当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补助奖励和扶持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集体的建设资金压力。自去年我市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工作以来,我们对村庄规划已经基本确定的部分试点村抽样测算,道路、绿化、公共配套建筑等公共设施建设的造价,按资格权人平均后,最低的为2.3412万元/人,最高的为5.2201万元/人,平均为3.1813万元/人。另外,公共配套中的管线费用,含供电(变压器至电表)、供水、通信、天然气,按以往村庄改造实际计算,人均约3万元,已旧改村收取配套费标准一般在5—8万元/间。上述合计后,人均至少约6.2万元。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市里正在研究完善费用减免和财政补助政策。一是相关费用减免。涉及农村有机更新项目的相关规费,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按优惠价格或最低价收取,目前减免的政策文件正在行文当中,即将印发实施。二是加大村庄基础设施政府补贴。农村有机更新村庄的道路、绿化、公共配套建筑等公共设施建设,由市财政进行适当补助,具体办法正在研究制订当中。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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