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闲置房屋合理利用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03号
建议主题 关于对农村闲置房屋合理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推进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群众对住房要求不断提升,纷纷新建住房,部分造过新房的村民因历史遗留等一系列原因造成大量农村老房闲置,一户多宅现象特别突出。农村闲置房屋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现在宅基地政策紧缩,部分没有新房的村民在原拆原建,特别容易引发邻里纠纷,一部分老宅失管失修,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阻碍了村庄治理与发展。比如义亭镇上胡村,共计747户,1666人口,从1992年到现在为止,共新建房子200多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栋旧房都没拆掉,严重制约该村的有机更新工作。因此我建议:1、制定相关政策,针对农村居民新修房屋后仍保留原有旧房的普遍现象,鼓励农户新修房屋后拆除旧房,并从兼顾各方利益出发,健全合理补偿机制。在村集体补偿后的基础上适当再进行补偿,鼓励农民拆除旧房。2、探索一户一宅政策,因部分群众的新、旧房屋都有宅基地证,无法强制拆除,需对空闲老房缴纳一定费用。对于部分没有新房,只有老房的群众,鼓励其拆除,审批新房。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胡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农村闲置房屋合理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切实回应群众要求解决农村改造难的焦点问题,在全面梳理以往我市农村改造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并每年列为民生实事。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意向签约农户41688户,其中签约率90%以上的有107个村;有89个村拆除旧房16945户;110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124户,审批面积197.55万平方米;有26个村6334户已开工建设,641户已结顶。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村1999年以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或者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因素制约,无法整村拆改。针对此问题,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到苏溪、大陈、上溪、义亭、稠江等镇村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认真起草完善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并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成稿。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结合村庄肌理,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根据规划情况,对应拆老房全部拆除,争取让绝大部分农户都能住上新房。“微改造”当中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对违法的“一户多宅”中确定保留的区块可采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房屋置换等方式整改,其他应予以坚决拆除;对合法的“一户多宅”通过旧房合并重新按户审批、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灵活处置,减轻群众经济压力。下一步,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还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镇村解决。同时,对住房困难群众,特别是在前期危旧房整治、村庄环境整治当中已拆未安置农户,结合农村有机更新工作,督促镇村优先做好这部分住房困难群众的审批安置工作,并通过安排1000亩新增用地指标、开展宅基地跨村安置等方式,今年争取完成9000户以上农民建房审批,让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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