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学前教育非编教师待遇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76号
建议主题 关于提高学前教育非编教师待遇的建议
2021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地适应生育政策调整,以县为单位优化普惠性幼儿园的布局规划。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近年来,义乌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学前教育发展作为“头号工程”,深入研究学前教育发展问题,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两轮“百园工程”建设,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走上快车道。随着“百园工程”不断建成,非编教师比重高,一些问题与矛盾也日益显现。以非编教师待遇为例:一、.公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不达标按照上级考核要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义乌市在编幼师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平均9.2万。要达到这个标准,目前义乌两类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还缺口2704万元。二、民办园幼师教师工资收入不均衡按照上级考核要求,民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收入不低于2019年度金华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8%(65871×108%=71141万元)。目前全市民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收入在4.5-15万元,平均收入为6.1万元。因工资水平低,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也比较低,部分民办园教师的社保、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也难以全部落实。我市非编幼师的工资待遇与周边地区有较大的差距。如萧山非编教师平均工资已达10万元,余杭非编教师平均工资达到12万元,丽水莲都区非编教师平均工资达到10万元。由此,一方面幼教教师工作繁琐、任务重、压力大、家长期待高,而另一方面,非编教师待遇低、经济保障不足等,造成幼儿教师缺乏归属感、易产生职业倦怠,不少年轻教师把把幼儿教师当做临时性、过渡性职业,缺乏长期、终身从教的意愿,无法形成专业化的幼教队伍。三、建议如下1.梯度解决优秀非编教师的入编问题。以此稳定非编骨干教师队伍,提高幼教职业吸引力。2.加大公共财政对幼教师资的投入力度。努力提升非在编幼教教师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切实保障公办园非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3.与义务教育阶段一致,对学前教育教师收入水平补差,实现与公务员平均待遇拉平。4.完善民办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将缴纳情况纳入诚信管理体系。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教育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赤岸镇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朱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学前教育非编教师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编制供给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做好综合调剂,在备案制、员额报备制基础上,探索招聘薪酬制、年薪制园长和教师,建立义乌市公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和薪酬体系。2021年招录60名备案制幼儿教师,薪酬待遇8~12万元,目前按每人每年10万元标准核定,2022年计划再招录12名备案制幼儿园教师。随着两轮“百园工程”逐步建成投用,今后将按照幼儿园班级规模,招收一定数量的备案制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需求。 二、提高幼师工资待遇 已印发《义乌市民办教育财政扶持办法》,加大对教师提升学历激励力度,对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实施师资补助,将原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提高到800元,相应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收入水平。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结合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提高非财政预算管理幼儿园教师待遇。通过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逐步增强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提升整体待遇水平,缩小与在编幼师的收入差距。 三、完善民办园工资指导机制。 进一步指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将教师持证情况、工资水平作为民办园幼儿园年检考核重要依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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