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居家养老补助力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7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大居家养老补助力度的建议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已实施多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就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推动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就餐补助及运行补助力度,解决居家养老因资金短缺而停止运行的共性问题,居家养老70岁以上人均补助金额自2017年定为4元后至今没有提升,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菜金、工人工资等都出现了持续性的增长。二、建议有偿服务对象由65周岁以上老年人群体增加至无劳动能力或无监护人的重度残疾人群体和重大病症患者等弱势困难群体,以帮助年纪未满但有需求就餐的困难群体。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尊敬的楼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居家养老补助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7年启动第二轮提升完善。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0家,居家养老服务站115家,除去因有机更新等缓建的村居外,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率为100%。一、老人餐费标准问题。居家养老服务满足的主要是居家老年人一些基本需求,政府更多的作用在于引导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气,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运行经费主要由村(社区)集体经济保障,鼓励多方筹措资金,动员社会各界捐赠、结对支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行管理,满足老人多元化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201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9〕78号),文件明确了由村(社区)自主运行管理并通过配送餐提供就餐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万元,每年运行补助1万元,镇街财政每年给予运行补助(含配送费用)2万元。居家养老补助标准明显高于周边县市。同时,我局对居家养老补助资金使用问题也高度重视。不仅在日常检查中要求各村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公示,如采购菜品公开,支出公开等,还每年组织会计事务所对镇街居家中心进行抽查审计,尽全力保障补助资金落到实处。二、有偿服务对象问题。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83号)规定,“户院挂钩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7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65周岁以上失独老人”为无偿服务对象,享受免费就餐,伙食经费(按每餐6元的标准)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对于其他对象,照料中心在自费前提下均予以开放。如村内仍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病人患者或残疾人未纳入低保或低边保障范围,建议由各村自行研究进行补助。三、存在困难1.目前村(居)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信息化设施设备使用能力不足,导致日常管理、监督和反馈能力稍显欠缺。2.村(居)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基本为村里自己筹办,对于户籍不在村里和一些条件外特殊困难人员需村里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就餐。四、下步工作1.规范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实施标准化建设。对从业人员适时进行培训指导,加大日常监管的抽查力度。2、依托“怡养义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成人脸识别系统,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日常管理和资金拨付。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