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52号
建议主题 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建议
一、背景和存在问题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呈现急剧增加态势,当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60万辆,年均增幅达到10%,总量逼近机动车的保有量。与此同时,由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碰撞、自燃、爆炸等各类事故屡屡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当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涉电交通死亡事故频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无防护装置,死亡率远高于机动车事故。2018年至2021年10月,我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分别为41起、26起、28起、25起。2020年以来,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件数在交通事故总量中的占比达到27.5%,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中的占比更是高达31.6%。2.交通违法行为层出不穷。未佩戴安全头盔、驶入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加装雨棚、闯红灯等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依然层出不穷。2021年1-10月,义乌交警查处的各类电动自行车车违法行为已有19.6万起,平均每三辆电动自行车就有一辆存在违法行为,违法高发尤以外卖、快递等高风险类别特别突出。3.从业人员无保障、风险极大。外卖骑手受困于平台算法经常牺牲安全以求速度,是新业态从业人员中风险发生概率高、风险发生影响大、风险处置能力低的典型群体。通过调查,外卖骑手的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存在保障不足、保额较低,有些甚至处于零保障状态,发生重大事故时,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引发了社会矛盾问题。4.多头管理缺少有力抓手。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跨部门加强协同,但目前缺少协同的有效模式、有力抓手、有用工具,外卖行业甚至没有主管单位。在道路执法上,现有监控设施无法识别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靠投入警力来进行安全管理成本较大。对人劳社保局来说,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绝大部分人员与企业无劳动合同,人员的社会基础保障无法覆盖。二、意见建议1.统一标准和准入机制政府主导建立统一的标准,实行电动自行车准入机制。引入相关企业。如人保义乌市分公司开发的“车友会”电动自行车生态平台,通过该平台,大力推动“六位一体”车辆风险管理数字化平台搭建,力争通过保障、管理、服务三大体系的嵌入,解决现有电动自行车管理痛点难点。2.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电动自行车生态圈,实现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景化服务,为义乌城市大脑建设贡献力量。打通政策壁垒,实现数据共享。3.加强保险保障。提升保险意识,引导保险公司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并进行风险减量管理,实现“工伤+三者+意外”风险保障高质量全覆盖,大幅提高电动自行车人和车保险保障,在金融、维修、救援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第三方赋能,让广大车主真正做到用车无忧、生活便利。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攻一域而利全局。通过在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上发力,搭建系统平台和社会化加成,进一步提升义乌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数字化、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富裕。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冯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正如您所说,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我市其中的42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社会面淘汰工作。前期公安交警已积极开展各类纠违及宣传工作,但鉴于我市电动车交通管理工作面临车辆数量庞大、涉及群众利益广、法律支撑力度薄弱等原因,电动车管理仍然存在诸多困难。二、办理情况结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会同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共同做好有关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1.部门联合,多措并举,共同治理。我局交警大队主要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超员乘坐、闯红灯,甚至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积极对接美团、饿了么、邮政公司等快递、外卖企业,将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与其职业绩效、准入退出、个人信用相挂钩,从源头约束骑手和配送员日常驾驶素质。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成本低,交通安全教育效果有限的情况,我局交通警察大队采用违法行为人抄写交规、参与路口定时执勤、发朋友圈等“弹性举措”,强化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违法教育效果。2.推进建设非机动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规范道路非机动车车道和机非隔离设施,提高道路空间利用率,确保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同时要强化执法,严肃处理非机动车乱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3.大力推进电动车“赋码”工作。2021年5月起,我市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均按照省电动车综合治理专班有关工作要求,对车辆车架、电池、车牌等关键要素进行赋码,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权益有了进一步的保障。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工作,消费者可前往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将前期备案登记的旧“非标”电动车通过抵扣的方式折价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后期,已向市政府送审了更加利民、便民的“非标”电动车回收淘汰方案,目前正在报批。三、下步计划我局交警大队将与市人保公司进行进一步对接,完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车辆损失等有关保险,进一步保障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权益。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公安局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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