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塔通讯基站建设事中监管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36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铁塔通讯基站建设事中监管的建议
当前,移动通信的快速健康发展对落实“宽带中国”、“数字浙江”战略、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新的形势也赋予了铁塔公司运营发展与监管工作的新内涵。近年来,公众对基站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运营商面临的基站建设受阻及基站被迫搬迁的事件越来越多,已严重影响到了基站的建设和管理。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一方面是因为电磁辐射对人体是否构成危害至今在全球范围内没有得到权威论证,引起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恐慌;二是规划审批部门、基站建设部门等各方在保障公众对基站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对于监管者来说,不仅要保护合法基站的通信权益,保障网络的覆盖和服务质量,也要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因此,基站规划审批、建设和运营各方需要加强探索,形成“公众参与”所应具有的功能和价值。例如,最近稠江翠湖湾小区业主反应比较强烈的通讯铁塔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变选址位置违规搭建的问题,就是典型案例。为此建议:一、通信运营企业在建设基站前,应充分考虑选址对周边的影响,取得规划审批部门的审批许可前,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告知公众,并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二、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制定有关基站建设规范标准时,明确铁塔基站建设项目的选址原则、区域控制等要求,铁塔基站的规划审批文件应注明基站的坐标位置、基础标高、塔身高度以及塔身天线的外观形式。推动信息公开,包括运营企业建设信息的公开和合法基站授权信息的公开。三、对于电磁辐射问题,监管机构可以要求运营企业,或组织第三方对基站进行日常监测,发布横纵对比数据,增强公众对电磁辐射水平的理解和认识。引导社会大众科学认识基站电磁环境影响,消除没有科学依据的顾虑及传闻。四、加强地方运营条例或规章制度的宣传。对于铁塔基站建设选址等原因造成的争端,应根据运营条例或规章制度,明确争端处理的流程,保护公众的监督权和运营企业的建设权,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五、强化事中监管。(1)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基站平时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对落地铁塔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等有关规定的,依法进行严格执法,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久拖不验”等违法建设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例拆除一例、查处一例。(2)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基站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规划、环保验收,对基站的坐标位置、标高、高度、天线形式,环境辐射影响等进行核实。建设单位应编制基站项目的环境、规划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规划、环保等部门备案。(3)建立基站电磁辐射年度监测制度。基站建成验收后,铁搭公司应组织对基站进行年度抽测,并将监测结果在辖区内公布,可以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基站进行监督性抽测,特别是对于投诉率高的基站,可定期向周边居民公布监测数据,或者是在环境敏感地区设置在线实时电磁辐射监测显示屏,以打消居民的疑虑。六、环保、综合执法部门对基站信访投诉数据库和快速响应系统,做到有访必复,并定期对信访投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妥善处理信访投诉。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稠江28号代表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龚文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铁塔通讯基站建设事中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通讯基站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义乌区域基站建设有义乌通信基站选址布点规划和义乌是主城区5G通信基站、机房布点规划两项专项规划。所有新建站点均按此规划进行布点建设。 二、基站是基础通信设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选址优先选择在公共区域道路绿化带等位置。 三、辐射分为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 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基站附近的电场功率密度应小于每平方厘米40微瓦。一般基站功率为40瓦,距离基站信号发射器30米左右的功率密度理论值为0.3微瓦,实测值一般不超过1微瓦,即使移动、电信、联通三种信号叠加,也不超过3微瓦,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下限。而且,通信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在空中传播的衰减特别快,50米以外就可以忽略不计,甚至低于一般手机的电磁辐射值。一般手机的电磁功率密度为0.5微瓦/平方厘米。需特别说明的是,信号越好,手机的辐射越低!手机距离基站越远,收到的基站信号越弱,手机就需要发射更强的电磁波与基站保持连通,手机的辐射就越大。因此,该在建基站的建成后,对于弱信号地区手机用户的电磁辐射总额反而是降低了。2016年2月25日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通信杆、桅、塔、管道等通信设施建设不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的。移动基站与部分家电的辐射场强对比(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电磁辐射的安全标准限值为40微瓦/平方厘米,比西方和国际上的标准严格4倍) (摘录金华市环保局宣传读本-电磁辐射与环保知识读本) 四、浙江省结合大力支持基础通信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浙江”建设需要,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实行)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15年5月20日起,浙江省内基站铁塔建设(不包括发射装置)不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基站铁塔等通信设施从此实现环评免检。 五、关于翠湖湾小区义乌儿童公园基站的问题,目前经开区管委员、铁塔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对该基站拆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完成新基站的选址工作,安装设备计划于7月15日到位,9月1日前将完成该基站拆除。后续我局也会做好跟踪,督促铁塔公司限期完成基站拆除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辐射方面的科普和宣传,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对我市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叶志星 联系电话:85539929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稠江镇人大主席团 主送:龚文冲等1名代表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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