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社区集聚高层建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27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快新社区集聚高层建设的建议
新社区集聚政策是义乌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义乌实际于2014年起推出的按照价值置换方式,实行多村集中联建,采用高层公寓加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货币等多种形式置换,推动农村向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该政策以其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科学规划、统筹推进,集约用地、提升品位的特性在推出以来受到广大农户的好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引导、政策着力点、政府配套资金等原因产生一定问题,以稠江街道举例如下:一、参加新社区集聚相关村拆得快,建得慢。目前稠江街道参加新社区集聚的村包含下沿塘、古母塘、喻宅、贾里等在内的11个村,以及近年来因为各拆迁项目拆迁的其余5个村部分农户,目前稠江街道除香溪印象、龙海家园交付外,其余规划内新社区集聚区块江湾一期、古母塘二期、三期、下沿塘区块、喻宅区块(以上均为暂名)都还未交付,老百姓有迫切的要房意愿。二、政策兑现速度有待加快。新社区集聚政策中留地安置政策一项是考虑整村拆迁后保障集体经济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因总总原因除2014年试点的下沿塘村外其余各村均还未享受到该政策,导致如东王界在内的几个村一参加新社区集聚农村集体收入直线下降。鉴于上述问题提出建议如下:一、筹统规划,加快建设步伐。按照各区块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现状和产业分布特点,科学编制有机更新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因避免一股脑的推进造成“肠梗阻”。针对现阶段的情况加快推进回建房的建设,加快政策红利的倾斜,给支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老百姓吃下定心丸。二、积极沟通,加快政策兑现。从面上来说,大方向政策不论怎么变化,不管考虑的是现实财政、土地要素还是政策打通等问题,更关键的还是政策出台后的延续性和落地性。镇街、平台、部门应当加快现有政策的兑现,同时在考虑政策变动、革新、时还要多审慎,朝令夕改会让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三、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媒介做好新社区集聚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机遇的宣讲。将该政策实施工作作为平台建设、义乌自贸区建设工作的一个组成,积极引导老百姓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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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社区建设办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王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社区集聚高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2013年7月义乌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做出调整农房改造政策的决策部署,实施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是建设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城市社区的重大建设举措,是推进宅基地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的重要路径,是推进城市转型、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手段。通过全市上下的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集聚建设让参加对象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群众接受度、社会认可度明显提升。一、关于集聚项目建设问题。随着重点产业工程的不断推进、重点项目保障需求的不断提升,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迈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全市正在建设的项目18个,计划今年启动的项目4个。其中,稠江街道江湾一期项目处于安装工程阶段,计划2022年10月底交付;古母塘东侧地块项目主体结构完成约35%;喻宅南侧地块、古母塘北侧地块项目已完成地块出让;下沿塘安置地块项目正处规划设计阶段,计划2022年7月前完成土地挂牌。同时,因政府债务风险的管控、开发模式的调整、形势的不断变化等原因,新社区集聚建设也逐渐涌现出了不少问题,进入了瓶颈期。部分项目因资金匮乏、土地指标紧缺等原因暂时无法启动,部分项目因疫情因素,建设进度滞后;部分项目因配套用地规划调整较难,暂时无法交付。二、关于集聚政策兑现问题。为有效推动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房产入市交易、过渡补助、整村拆除奖励、居民养老、医疗、就业等配套政策。其中,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市对集聚建设村庄的留地安置政策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从2016年的以留地安置占地面积为基数折算为高层公寓置换权益面积,按相应的权益保护价货币化补偿到2017年的“人均5万元+5平方米高层公寓权益面积”,最后在2020年,留地安置政策原则上以商服用地方式实现,均在相应的阶段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当前,参加集聚建设的村庄在完成整村旧房拆除后,可向所属镇街提出留地安置申请,由镇街规划选址后报市政府审批。我办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不断优化完善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工作。在集聚项目实施前,充分做好民意调查,合理谋划、做细方案,对安置点规划选址、土地指标落实、实施平台确定、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平衡方案及分房安置实施等环节,建立“闭合式”监管,对于集聚工作前置条件不成熟的村庄,不予启动集聚建设;在建集聚项目按照开发建设时序,精打细算,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同时加强配备建设力量,加快建设进度,提速安置工作;统筹考虑制度的延续性,围绕“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优化政策,加强各部门间协同管理,加快政策兑现,确保集聚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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