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16号
建议主题 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的建议
农村有机更新一直都是全市上下所有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先前响应了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旧改完成了的村都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从市政府推出84.5号有机更新方案开始,我市一直面临着旧改推进难的问题。根据走访了解,推进难原因有以下几个问题:问题一:四人以上高层分配太少。文件中规定,旧改按大户捆绑,落地每人30平方,每户最多不能超过120平方,多余人口安排高层每人分配60平方。老百姓听到这样的方案一时间接受不了,觉得自己的房子变少了。问题二:拆房补助少。集聚区拆房政府都有高额补贴,但旧改却没有。农村里普通老百姓造一次房子不容易,一栋房子造价多者几百万,少则几十万,一下子把老房子拆完老百姓们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的成果顷刻间便化为了乌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难免有很多老百姓会不支持旧改。问题三:分配不均匀。四口以上户每人分配60平方,不住村的外嫁女却能分到120平米的套间,差距太大。四口之家其中有一子女可增计,可分到120落地平方和120平方高层套间,三代六口之家子女未到增计年纪的,能分到的也是120落地平方和120平方高层,六口之家村民心理会产生落差感,觉得这样的政策考虑欠妥。根据以上情况,为了下一步有序推进有机更新,让还没有参加旧改的村跟上义乌发展的步伐,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老百姓响应政府节约建设用地,按每户落地120平方分配,剩余人口在高层按每人1:4分配120平方套间,向外嫁女政策靠拢。二、在拆房补助款上向集聚区政策靠拢,政府出部分资金,和村集体共同提高拆房补贴。三、四口之家和六口之家从政策上区分开来。多于四口的家庭人数和外嫁女政策靠拢,每人分配相同的高层平方。四、解决有机更新后停车难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美观程度,建议地面上建三层半,地下建两层车库,一层归村民所有,另一层归集体所有,其中集体所有一层由政府和村集体共同出资建造,今后停车费的收益也归政府和村集体所有。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陈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切实回应群众要求解决农村改造难的焦点问题,在全面梳理以往我市农村改造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并每年列为民生实事。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意向签约农户41688户,其中签约率90%以上的有107个村;有89个村拆除旧房16945户;110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124户,审批面积197.55万平方米;有26个村6334户已开工建设,641户已结顶。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也作了认真研究。一是关于审批达到最高户控面积后,剩余老人在高层按每人1:4分配120平方套间,向外嫁女政策靠拢的建议。在84.5号政策当中,老人与子女捆绑报批,超过4人达到最高户控以后的老人人均享受60平方水平房;外嫁女单独享受120平方水平房,这是政策的核心条款,在政策制订之初就已经基本明确。目前已完成审批的18124户,基本上都涉及大户捆绑,如果对此条政策进行大幅度调整,将造成政策前后不平衡,引发群体性问题。二是关于在拆房补助款上向集聚政策靠拢,政府出部分资金,提高拆房补贴的建议。按照我市规定,只有涉及重点工程拆迁安置的,农户拆除旧房政府给予残值补助。村里组织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包括84.5号政策),旧房残值没有补助,但大部分村对超审批面积的余房部分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农村有机更新当中实施全程代建的,政府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助,相关规费能减免的给予减免,不能减免的按优惠价格或最低价收取。三是关于多于四口的家庭人数和外嫁女政策靠拢,每人分配相同的高层平方的建议。按照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一贯做法,对不能单独分户的家庭(如子女比较多的),实行最高户型面积控制。当然,随着国家计生政策的调整,三孩的放开,后续五口之家将成为常态,我们将会同计生等部门,对最高户控问题作深入研究完善。四是关于为解决停车难,地面上建三层半,地下建两层车库,一层归村民所有,另一层归集体所有,由政府和村集体共同出资、收益共享的建议。地下建两层车库,会大幅度增加建造成本,因此首先要尊重村集体和群众的意愿;即便其中一层由政府和村集体共同出资建造,但后续停车费收取难度很大,收益回报周期过长,村集体资金压力大。可以从道路两侧增加停车位、设置立体停车库等方式解决停车问题。另外,为解决部分已改部分未改或者一些村不适宜全拆改的问题,我局会同工作专班认真起草完善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并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成稿并将尽快出台。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结合村庄肌理,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对符合规划可保留的农房通过立面整治、内部改造等方式,既改善居住环境,又减轻农户经济负担。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5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