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旧改和集聚建设规划问题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13号
建议主题 关于农村旧改和集聚建设规划问题的建议
义乌旧改和集聚建设走过了近30年的路,许多村基于当时的政策已经做过规划和设计,但是由于从旧改到集聚,及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规划政策的调整,一些高层及扫尾的建设项目落地比较难,比如容积率和停车位等政策的调整,有些民生项目建设比较难,有的村拆了好几年,新房回建和高层等迟迟不见开工,群众要求又比较强烈,导致出现不同程度的信访等社会稳定问题。建议:对全市层面农村旧改和集聚项目进行梳理,对因规划政策调整导致停滞的项目进行专班审核,切实解决堵点和难点,把群众住房难的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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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自规局、社区建设办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金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旧改和集聚建设规划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旧村改造以来,历时20余年,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空心村改造、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形式。但由于村班子战斗力、农户意愿、规划和用地指标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有很大一批村存在按老政策改了一部分,大部分农户住房仍未改善。根据我市84.5号政策的规定,按老政策实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村庄建设规划已批准,二是实施细则已批复实施,三是分户报批已批准,四是村庄建设用地已落实。针对一些村部分已改部分未改的问题,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到苏溪、大陈、上溪、义亭、稠江等镇村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起草完善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并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成稿。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结合村庄肌理,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同时,对因用地指标不足且符合继续按原旧村改造政策实施的村,一是督促镇村做好内部挖潜,尽可能盘活旧房拆除后的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批而未用建设用地,用于安置农民建房;二是继续重点督促北苑街道和江东街道,争取全市完成500间以上宅基地跨村安置工作;三是对通过盘活利用村庄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和跨村安置方式仍无法满足安置需求的,根据各村安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各方努力,今年争取完成9000户以上农民建房审批,让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对于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市里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全力争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市社区建设办和各平台、有关部门、各镇街以及建设主体一道,按照城市开发建设需求,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对参加集聚建设的村(居)和建设项目都进行了详尽的调研,成熟一个推动一个。下步市里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工作,让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的群众早日住上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的新家。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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