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村托管教育资产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93号
建议主题 关于处置村托管教育资产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2009年由市教育局移交佛堂镇教育资产共计26处,移交后由镇与资产所在村社签订托管协议后村集体无偿使用。截至目前,因村旧改拆除4处,破旧闲置8处,村集体出租8处、作为村办公用房6处,以上资产原为佛堂中心校管理,因历史原因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上述教育资产移交村社管理,首先存在权属不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据了解,当时村内兴建完小基本由村无偿提供土地,由镇、市相关资金统筹建设校舍而成,虽后期由中心校管理,但村内一直对资产归属存在异议,拆翻建时有发生。其次存在用地性质不明晰导致旧改涉及村无法统筹规划的问题。如石壁村旧改,按规划所在石壁的村完小列入红线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处置需按程序赔偿后上报市财政审批,但因缺乏相关依据支撑,审批进度滞后。二、建议由市有关部门牵头对无法确权的上述移交教育资产的土地进行认定或提供相关依据后做相应处理:如确为土地、资产建设出资方为村集体的,建议全部划转至村。如土地确为村集体无偿提供,但建设出资方为镇政府或市教育局的,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建议对校舍进行残值评估,由村进行补偿后划转。如土地、建设出资方均为镇政府或市教育局的,建议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交由村继续托管使用。遇村旧改时,按评估价值村置换或补偿后上报市财政审批处置。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教育局、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关于对义乌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佛堂28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处置村托管教育资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规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09】10号)、《义乌市行政事业盖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义政发【2009】88号)文件有关规定。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土地等资产的所有人身份,并统一办理房屋、土地所有使用权证。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批小规模学校撤并至中心小学或合并成立新学校,部分村小校舍成为闲置资产,根据优化政府资源配置相关精神,经财政局下发《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后,2009年起佛堂区域26处闲置校产划给佛堂街道。 感谢您对义乌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