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安置工程后续工作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79号
建议主题 关于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安置工程后续工作的建议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09)75文件,义乌市开展异地奔小康工程,该政策解决了山区群众住房条件,带动山区群众下山脱贫,向城镇集聚。不但解决了学生的就近入学教育问题,而且让青年有了更好就业发展。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已搬迁农户就业、养老问题。下山脱贫农户中存在部分50、60年代的人,存在就业困难,养老困难的问题,矛盾突出,没有养老金让年龄大的农户有很大生活压力。2.不愿意搬迁农户如何安置问题。佛堂镇目前还有上陈、竹坑、摇石里、石门坑等村没有整村搬迁,剩余未搬迁的少部分农户可能因为祖业不可弃,故土念旧的想法不愿意下山安置,还有部分年龄偏大的农户担心集中安置后,吃菜难,增收难的问题。未能整村搬迁也导致村内遍布已拆除的农房,村容村貌有待提高。二、建议1.针对已搬迁农户,建议给予政策倾斜,放宽补缴条件,让已参加搬迁的农户补缴养老保险。2.针对少部分未搬迁农户,建议安置到新社区集聚安置小区,加快整村搬迁,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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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社区建设办、人力社保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丁等代表: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异地奔小康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你们提出的《关于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安置工程后续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为改善山区群众居住条件,促进山区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并遵循“群众自愿、保护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下,实施“异地奔小康”工程。目前我市5个镇街开展了高层集中安置,受益群众九千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市政府加大补助力度,在安置价格优惠、交易补助、拆迁补助奖励、物业费补助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农户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方面: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并按义政办发〔2009〕6号文件规定已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定,补贴期限为50个月。具体参照《关于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社会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执行。目前对部分不愿搬迁的农户,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参加“下山脱贫”。镇政府也同时因地制宜做好村容村貌管理指导,督促加快拆迁地块整理复垦,提高土地利用率。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异地奔小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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