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搭建农产品加工服务平台提高农产品加工集约化水平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66号
建议主题 关于搭建农产品加工服务平台提高农产品加工集约化水平的建议
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一头连着服务业,是沟通城乡、造福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一个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站在“十四五”新起点,如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产品增值、产业增效成为义乌乃至全国农产品企业研究的新课题。搭建农产品加工综合服务平台,对优化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创响“义字号”“土字号”“乡字号”品牌,推动义乌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联农带农和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义乌农产品加工业基本现状义乌虽为一个商贸城市,但农业作为基础地位不变。从我市来看,现有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一家――浙江省义乌农贸城,目前尚未投资涉足农产品加工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60余家中,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仅有18家,利税超百万元的不到10家,加工业产值不足农业总产值的20%(不含蜜蜂集团),与本省慈溪、桐乡等县市比,尚有很大差距。小农户是义乌市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全市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有600多家,小农户数量占我市农业经营户的90%以上,而获得“三品一标”的农业企业少之又少。放眼义乌农村生产状况,许多农户现阶段难以克服资质问题和规范化问题,所谓资质,就是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执行标准证书,取得这两个证书意味着小农户对于从事食品加工硬件设备的高投入,这一项几乎难倒绝大多数的小农。退而求其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问题,一是产品只能在本地域范围流通,无法进行网络交易;二是“脏乱差”、“低散乱”现象严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小农户、小作坊如何才能走上现代路?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事,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二、义乌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问题1.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不强。农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较低,没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全程质量保障体系。经过初加工和深加工的农产品所占比例不大,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优质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2.“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不够明显。我市“一村一品”虽然具有了一定的雏形,但总体来说依旧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由于“一村一品”的产品缺乏足够的深加工,并且缺乏足够的产业链体系支持,这就导致很多加工的农产品具有较高的成本,而市场对这种加工产品的需求量不足,就导致生产效率较低,进而使加工产品无法与市场接轨,形成市场内的不良循环,影响了加工产品的加工效率。“一村一品”发展无法与农产品加工进行有效连接,投入产出较低。3.农业产品品牌化发展有待提升。现有农业品牌多集中在鲜活农产品和初级加工农产品,加工、二次增值产品还不多。在全市叫得响具有竞争力的强势品牌较少,全市有规划的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仅有2个。农产品国际商标注册数量不多;品牌经营主体单体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三、对策及建议1.建设小作坊共享车间。政府牵头打造,第三方运营,推动小农户、小作坊从“单打独斗”向“集聚发展”提升,小作坊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取证、统一标准、统一检验、统一监管、统一品牌、统一原料、统一包装和统一电商”的管理模式,在加工区域内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加强农业产学研结合,和省农科院食品科学研究所等达成战略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共同开发新产品,不断提升产品品质。2.加强“一村一品”产业培育。一些乡村对发展“一村一品”的重要性缺乏认识,需集成利用各种资源,加大对“一村一品”带头人的培训,加大“一村一品”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力度,带动更多农户成为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的主力军。3.树立一批“义”字号名特优品牌。打造义乌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建立农产品区域品牌体系,加强对现有公共区域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重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立得住、卖得好、叫得响的“金字招牌”,通过展销会、电商扶持等形式加强农产品品牌推介。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李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水平相关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农产品加工服务平台提高农产品加工集约化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解决农产品卖难,提升农业效益、带动农民增收共富的重要途径。党和政府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历来十分重视,我市在2013年之前十多年间的支农政策中均将农产品加工业列为扶持对象,对农产品加工生产线扩建、更新改造和基地建设以及新增农产品加工、检测、储藏、包装和保鲜设备投入给予一定补助,2014年以后因政策调整在农口政策中取消了对农产品加工的扶持,但在科技等其他口仍有类似的政策支持。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因多种原因,近十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但其中加工型企业的比例一直保持基本稳定,2013年全市有农业龙头企业224家,其中加工型56家占25%,2022年现有农业龙头企业51家,其中加工型15家占2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另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对食品生产单位的各项条件要求十分严格,适合规模化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申办取证。作为对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补充,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明确了对一些规模小、条件相对简陋,达不到食品生产许可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省食药局出台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对其中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认定及允许生产的食品种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金华市食药部门制订的《金华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准入负面清单》将28大类48小类共计87个单元的食品种类列为禁止小作坊生产目录,但将其中一些安全风险低且具有传统粗加工特色的特殊种类食品作为例外,允许小作坊生产,包括其他粮食加工品中的年糕、米粉干、米线、馒头;食用植物油中的半精炼菜籽油、半精炼山茶油;膨化食品中的冻米糖;白酒中的固态法白酒;其中酒中的米酒;蜜饯中的蜜枣;淀粉及淀粉制品中的粉丝、粉条、粉皮。具体某种食品是否允许小作坊生产可以向市场监管局咨询。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才能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跨区域销售,食品小作坊的产品不能跨区销售或走线上销售渠道。我们农业农村部门一直来均十分重视农产品一村一品专业村的培育,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培训、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强化服务等各种措施,培育了一大批果蔬种植专业村,如大陈镇溪后、岩界等村的猕猴桃、上溪镇山坞村的桃、义亭镇西楼、先田、吴村等村的糖蔗等等。在农特产品加工一村一品培育方面,一些具有传统特色产业优势的村在当地镇街及相关部门支持下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形成了远近闻名的专业村,如江东街道宗塘的豆腐、廿三里李宅村的冻米糖等,都是集聚了一批拥有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加工点,整体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规模。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方面,之前主要开展了义乌红糖、义乌南枣两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等具有区域公用品牌性质的基础性工作,2017年义乌红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是我市单一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开端,至今已开展品牌授权三年,2021年共有43家红糖生产企业获得品牌授权,共计发放统一贴标116万张。2019年注册的大陈小集是我市培育综合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新起点,几年来积极组织产品展销等活动,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壮大打下了良好基础。二、办理情况(一)争取部门支持合法合规建设小作坊集聚小区经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针对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建设集聚型、多品类的共享加工小作坊的建议,他们认为其中的设想有一部分具有可行性,如可以在同一个区域集成建设多个小作坊,实现诸如检验室、更衣室、通道等部分功能设施的共享,但有些设想,如在同一车间内安排多种食品生产,就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矛盾,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执行规则中,原则上要求每一个品类的食品都要有相对独立的生产车间,但如果在一个生产车间能同时安置两套生产设备,两种产品的生产又在季节上错开,而且闲置设备对食品生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可酌情考虑在同一车间内安排两只产品生产。因此,在规划建设食品加工小作坊集聚小区时应加强沟通衔接,邀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制订科学合理的小区建设布局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小作坊的集聚方式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创建特色工坊的模式,走市场化招商的路子。(二)多措并举培育农业特色产业一是继续抓好产业规范提升。深入实施糖蔗、义乌大枣等加工原料产业振兴行动,通过扶持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建设规范化加工企业,不断助推义乌红糖、义乌南蜜枣等特色产业的稳定发展。义亭镇是我市红糖主产区,最近已被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正式列入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下一步将以“标准化、融合化、全链化、数字化”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通过实施系列项目建设,努力促使我市红糖产业更上一层楼。二是结合农业农村部门的“双强行动”,切实加强农技、农机等各项生产技术与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尽力帮助专业村和专业户种出好产品、卖出好价钱、取得好收益。三是认真抓好农创客、农播客、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农村人才培训,为乡村振兴培育好骨干带头人队伍。(三)加强政策支持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今年我市新出台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号)政策文件中,第一次将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列入奖补范围,规定对打造市、镇(街道)两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分别给予申请注册单位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正常运行的,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在我局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将作出一些细节规定,明确市、镇两级公用品牌需吸纳的经营实体数量,以及品牌正常运行的有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积极支持区域公用品牌运行管理单位开展活动,努力保障区域公用品牌稳步发展壮大。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加工与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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