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审计制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40号
建议主题 关于设立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审计制度的建议
义乌是国家园林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养护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大,养护方式也众多,有公家养护的,有发包养护公司养护的,也有村居、小区自己养护的,绿化养护全年费用支出数目很大。养护成效差距也很大,有的已达到养护要求,有的偷工减料,达不到养护要求,更有得靠天生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管养不及时不到位特别是园林工程竣工移交建设单位后就处于自然生长状态,苗木生老病死全靠自己。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二、养护方式不同管养标准不一致,管养标准各家制定,导致管养标准不一致。有的甚至不管养,只进行简单修剪,苗木生长缓慢、品质差、营养不良,造成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三、管养专业人员缺乏管养效果不好,许多养护公司中标后落实他人管养,造成绿化养护无专业专职管理人员,只有民工,导致管养无方案,不及时,病虫害防治不对症下药,管理人员不到位,服务监督不力,严重影响绿化品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四、个别养护人员从绿化养护公司接手后,由于利益驱动,对绿化养护不浇水、少施肥、锄草不及时,不整枝,不施药,所有绿化苗木基本上靠天生长,自身自长,加上监管不力,养护经费时间到了马上就付,造成国有资金流失。为此,建议设立全市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定期定时对全市不同方式养护的绿化工程进行一定比例的抽鉴或有针对性的审计。审计意见由审计部门、园林管理部门拿出意见后由市政府出台,确保全市绿化养护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定的基础。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审计局、建设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浙江省义乌市审计局解决类别:A义审函〔2022〕1号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宅街道11号建议答复的函陈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绿化养护审计相关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审计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正如陈代表所说的那样,义乌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养护工作量大面广,绿化养护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实不仅仅是绿化养护,每年开展的绿化类建设项目也是非常多的,由此对于绿化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对我局来说,绿化项目的审计监管工作已在正常开展,主要通过三类审计监督方式开展。一是针对绿化工程建设情况,我局在每年的抽查复审项目中已涵盖对绿化工程建设及施工养护期内的情况分析调查,如2016年开展环城路审计过程中发现环城路高架下侧绿化效果较差,并将此问题以审计专报的方式报送市委市政府,获得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整改。二是针对绿化工程效果及后续养护情况,我局每年都会结合各类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实施,如2019年开展精品线路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十大精品线路沿线绿化效果及养护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并提出相关审计意见。2020年阳光大道预算执行审计、吴溪流域预算执行审计中关注绿化景观效果情况及养护成本;开展镇街专项审计调查中针对绿化项目建设标准、造价成本、后续管养等方面开展审计调查,并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建议。2021年开展义乌江美丽城防工程预算执行审计,关注义乌江两岸绿化建设效果及后续管养等。三是结合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绿化管养方面问题,每年结合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关注相关单位在绿化项目管养及建设方面问题。二、办理情况此次陈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要求定期定时对全市不同方式养护的绿化工程进行一定比例的抽鉴或有针对性的审计。我局高度重视,从审计工作履职出发,立足监督岗位,将进一步结合抽查复审、专项调查、经责审计等审计工作,加大对绿化项目审计监管工作,加大对绿化景观类项目的抽查复审力度,每年安排相关审计工作,定期开展绿化类项目审计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督整改工作,将相关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通过审计专报、审计报告、领导参阅等方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结合七张清单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三、下步计划今年我局在收到陈代表提案建议时,也在谋划今年的绿化审计主题,通过结合财政同级审内容,将建设局的绿化专项补助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对补助的绿化项目建设及管养情况开展专题调查,重点关注工程建设是否合理合规,养护管理是否跟上等情况着重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在5月中旬征询相关单位,6月初出具审计相关整改函,要求被审单位落实整改,在10月底前完成审计提出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绿化养护审计方面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审计局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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