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预防性体检费收费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9号
建议主题 关于取消预防性体检费收费的建议
预防性体检费,是指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提供预防性健康体检,发放健康证明,并收取服务费用。此项收费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迄今已有20余年。2017年,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从当年4月1日起,各医疗卫生机构停止向企业和个人收取预防性体检费。此项政策切实减轻了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负担,但实施中出现不少问题,导致此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在义乌从事餐饮行业的人员有10万左右,因行业需要,从业人员要健康证明。疫情期间,对餐饮业的生意打击最大,饭店倒闭的比较多,如果健康证明的体检费能够取消收费也是餐饮业减轻压力的一方面。根据调研了解到金华市在前两年就已经取消预防体检费的收费。建议: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引起高度重视,能够早日取消预防性体检费收费,减轻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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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卫健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龚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2017年,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卫生部门的“预防性体检费”为取消的项目之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原先由义乌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原义乌市防疫站)承担。义乌市人口众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且转岗频繁,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按照“科学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2005年起,我市各镇街卫生院也可开展预防性体检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2号)精神,需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分开”,对疾控中心相关职能进行了优化调整。2009年以后,我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全部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2013年我市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和收费价格进行了规范和统一,所有项目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共计126元,实际收费统一优惠为105元。二、办理情况2017年以来,就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收费事宜我局多次与省卫健委和市财政局请示沟通,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再次与省卫健委和市财政局请示沟通,均表示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体检服务属于医疗服务性质的收费,不属于国家通知文件中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所需费用应由企业(个人)承担。虽然各级财政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经费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但考虑到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属于高强度工作人群,亚健康问题较多,为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水平,我局经广泛的调研和充分的讨论,决定将参加医疗保险的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签约人员在享受有一名签约医生朋友、一般诊疗费减免、在签约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提升的基础上,设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针对性的签约服务优惠套餐,即参加签约的人员,从人员健康体检进行优惠打折,原本需要付105元,签约后只需付65元。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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