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行人通过斑马线文明劝导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强化行人通过斑马线文明劝导的建议
一、案由:斑马线前的一脚刹车,传递的是一种精神、风度和涵养,折射的是一座城市的温暖和文明。据调查,目前义乌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已蔚然成风,初见成效,礼让率超过80%,但是行人通过斑马线却存在有不文明行为。二、案据:目前在义乌街头,动车停车礼让,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却出现了“肆意闯红灯”、“无故慢腾腾”等不文明行为。有时因为行人抢灯过马路,导致被正常绿灯行驶的机动车撞到,发生事故,产生纠纷,造成交通堵塞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三、 建议方案:1.2020年继续促进公交车、出租车和社会车辆等礼让行人。2.同时,建议强化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文明劝导、比如增加斑马线监控摄像头、大屏幕实时显示器、手动按钮式信号灯等设备,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不断提升文明水平。3.交警部门出台相关办法对行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1-12-02
承办单位 公安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葛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行人通过斑马线文明劝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自2018年“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行动开展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我市一道文明风景线。您在提案中指出的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存在“肆意闯红灯”、“无故慢腾腾”等不文明行为等问题确实存在,并且较为普遍,我们认为您分析得非常全面,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赞同您的建议。现结合我局具体开展的工作回复您的建议:一、2021年我局将继续与市恒风、万方公交公司以及各出租车公司协同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礼让斑马线示范工作,目前各公司均已形成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敦促所有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为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斑马线礼让”起作表率。二、针对“行人过马路时慢腾腾”的实际情况,积极向金华市级层面反映,建议从立法层面做出硬性规定,为管理提供依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第十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走行人过街设施或者快速安全通过人行横道,不低头看手机,不得随意横穿道路,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目前我局也在积极与金华交管部门沟通该规定如何落地。三、持续不断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在行人较为密集的路段建设立体人行过街设施,从空间上分离行人与机动车。目前我市已建成立体人行过街设施28座,在建3座。在满足条件的路段斑马线处设置信号灯,从时间上分离行人与机动车。目前我局已在18处行人较为集中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斑马线上设置了信号灯,并把这些信号灯与其他路口信号灯实现协调控制,取得较好效果。四、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执法力度。依靠文明劝导人员的现场劝导和公安交警执法查处的“人海战术”始终是短时的,必须要依靠科技手段,推进“机器换人”,实现严管严控,提升管控震慑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在104处斑马线前安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在20个路口设置了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在8个路口设置LED曝光显示屏,今年以来已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2.1起,查处行人闯红灯3.3万起,曝光1.7万起,并且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经与个人征信挂钩,进一步提高了交通不文明违法的社会成本。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公安局2021年6月8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