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农村有机更新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大农村有机更新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环境,节约集约用地,助推乡村振兴,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工作正在逐步展开。一、背景及存在问题经调研发现,目前乡镇有机更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策方面城镇不区分,二是全市农村有机更新多规合一编制集中于少数几家设计单位,处于饱和状态,三是因旧房、危房的存在,环境治理标准不高,城乡差距大,四是有机更新审批等流程繁杂,部分村民因有机更新无房可住,租房的生活负担加重。二、建议意见一是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核定问题上考虑地区差别,以此解决部分山区村因复垦而不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直无法完成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核定的问题。二是公开有资质的农村有机更新多规合一设计单位信息,开放市场。三是制定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标准。农村在环境卫生、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方面与城市有较大差距,农村有机更新应注重农村环境治理,提升农村的整体面貌。四是加快推进危旧房治理。继续推进危旧房原拆原建建房联审制度,破解因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核定等问题所导致农户无房住的难题。 五是加快新房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村存量建设用地或拆除腾空区块,编制局部规划进行供地,分户报批参照84.5号政策执行,以解决暂时未能启动有机更新村危旧房拆除需安置而未安置农户的建房问题。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1-12-02
承办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毛代表等2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有机更新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地规模核定问题。农村有机更新主要是考虑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情况,明确现状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少于9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90平方米核定规模;现状人均用地在90-100平方米的,按现状面积核定规模;现状人均用地已经超过10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100平方米核定建设用地规模。核定用地规模的标准是全市统一的。去年,我市拿出了1178亩用地指标,基本上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村都给予了保障。对于因规划复垦区原因无法办理核定规模和供地手续的村,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重新调整规划复垦区时将充分考虑村庄改造实际情况,预留相应的空间。 二、对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放开市场问题。我市的村庄规划编制的市场是开放的,目前已经启动的试点村,基本上都是引进国内一些知名的设计单位以保证规划品质。下一步,我们也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市场信息,鼓励引进更多的优质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农村有机更新村庄规划设计。 三、关于制定农村环境治理标准问题。农村有机更新政策明确,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按服务人口配置管理设施、教育设施、文体科技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商业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各类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建设“一村两楼宇”和“多村联建”物业项目。根据村庄人口情况分档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为5-12%。通过农村有机更新,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效提升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四、关于继续推进危旧房原拆原建问题。根据市里政策,要统筹管控零星的分户审批,但对于确因危旧房拆除的无房户,可以采取宅基地跨村安置、高层过渡等方式先解决其居住困难。 五、关于充分利用村存量建设用地或拆除腾空区块,编制局部规划进行改造的问题。今年我们正在研究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模式,根据村内现有建筑和用地情况,结合村庄肌理,采取一次性整体规划,对需拆迁、安置及保留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的改造模式,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政策当中。“微改造”模式,是对我市农村有机更新试点模式和试点政策的完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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